战后蒋介石是怎么将东三省“收复”的

  1945年2月,苏、美、英三国在苏联乌克兰的雅尔塔召开会议,为确保苏联对日作战,三国在中国没有到场的情况下秘密地达成了出卖中国东北利益的《雅尔塔协定》。议定内容涉及苏联在华权益的条款如下:

  “1、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现状须予维持。2、由日本1904年背信弃义进攻所破坏的俄国以前权益须予恢复,即:乙、大连港须国际化,苏联在该港的优越权须予保证,苏联之租用旅顺港为海军基地须予恢复;丙、对担任通往大连之出路的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应设立苏中合办的公司以共同经营之;经谅解,苏联的优越权益须予保证而中国须保持在满洲的全部主权。”

  6月3日,蒋介石在重庆接见苏联驻华大使彼得洛夫,说明"本人希望苏联早日参加对日作战","希望苏联能帮助中国的独立、行政与领土之完整,希望恢复东三省领土主权完整与行政独立"。他一方面表示,如苏联帮助中国恢复东三省领土,中国将在东三省的铁路、商港等方面,给予苏联便利,苏方如有军港需要,亦可与苏方共同使用。

  12日,彼得洛夫向蒋介石提出缔结中苏友谊互助条约的五项先决条件,其第一条即是"恢复旅顺港之租借",他表示,苏联是一个太平洋沿岸国家,需要有不冻港。蒋介石此时还是坚决反对,他从历史角度说明,此例不可开,苏联不应使中国成为"不平等的国家"。

  6月30日,蒋介石派宋子文访苏,会见斯大林,斯大林表示旅顺可不用"租借方式",但坚持中国必须承认"外蒙独立"。宋子文根据蒋介石的指示,企图将这一问题"搁置"。但是,斯大林的态度极为强硬,毫不让步。7月6日,蒋介石指示宋子文:"若苏联能协助我对日抗战胜利,对内切实统一,则为苏联与外蒙以及我国之共同利益与永久和平计,我政府或可忍此牺牲。"7月7日,蒋介石两次指示宋子文,在苏联保证中国东三省领土、主权及行政之完整,今后不再支持中共与新疆"匪乱"的条件下,可以同意苏联要求。7月10日,蒋介石接到宋子文转来的苏联方面所提大连、旅顺、中东铁路、南满铁路等多项条件,认为比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清政府与沙俄所订条约还要"苛刻"。但换来的是在8月6日美国向日本广岛投下第一颗原子弹后不久,苏联对日宣战,数十万苏军攻入中国东北。

  1945年8月14日,苏联和美国依据《雅尔塔协定》强迫蒋介石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在这个不平等条约中,苏联在东北享有的特殊权益有:

《关于中国长春铁路之协议》:

  “第一条:日本军队驱出东三省以后,中东铁路及南满铁路由满州里至绥芬河由哈尔滨至大连旅顺之干线,合并成为一铁路定名为中国长春铁路,应归中华民国及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共同所有,并共同经营。第二条:缔约国同意上开铁路之共同所有权,应平均属于两方,并不得以其全部或一部转让。……第六条:为管理经常事务起见,理事会委派中国长春铁路局局长一人,由苏籍人员中遴选。……第一○条:上开铁路仅得于对日本作战时期供运输苏联军队之用,苏联政府有权在上开铁路用加封车辆运输过境之军需品,免除海关查验。第一一条:经上开铁路由一苏联车站至另一苏联车站过境运输,以及由苏联领土至大连旅顺二港口往返直运之货物,应免中国关税或其他任何捐税。”

《关于旅顺口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