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灭岳飞岳家满门的人到底是谁

  宋史《岳飞传》据岳飞的孙子岳珂在岳飞死后几十年为他撰写的私传《鄂王行实编年》所改编,基本没有什么可信度。普遍认为岳飞是冤枉的,成为“莫须 有”的罪名,甚至认为,岳飞是被秦桧或者宋高宗害死的,只是主要责任不同而已。这些观点都是错误的。

  八百年来,人们一直被儒家学者误导,以为“莫须 有”是凭空捏造,没有根据。实际上,“莫须 有”是“必须 有”的意思。

  岳飞死,韩世忠问秦桧:“岳飞谋反的证据何在?”根据《宋史》记载,秦桧答:“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这是岳飞死的罪名之一。韩世忠反驳:“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宋人轶事汇编》中“南宋杂事诗注”有一条注文:岳鄂王狱具。秦桧言:“岳云与张宪书,其事必须有。”?王(指韩世忠)争曰:“必须有三字,何以使人甘心!”案此三字与《中兴纪事本末》同,今皆作莫须有,恐不若《纪事》之得其实也。

  宋徽宗和曾布的谈话: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曾布担心:“此语稍漏露,则臣实无所措身矣。” 徽宗保证:“会得!会得!此岂可漏也。”曾布仍试探:“不审陛下以(司马)光等为有罪、无罪?”徽宗答道:“莫须是有罪!”曾布说:“圣意如此,臣乃敢尽言。”“光等诋毁神宗变乱法度,则事迹具存,岂得为无罪?”此后,二人几乎无所不谈。

  宋高宗给岳飞的诏谕:金人再犯东京,贼方在境,难以召卿远来面议。今遣李若虚前去,就卿商量。凡今日可以乘机御敌之事,卿可一一筹画措置,先入急递奏来。据事势,莫须重兵持守,轻兵择利。其施设之方,则委任卿,朕不可以遥度也。盛夏我兵所宜,至秋则彼必猖獗,机会之间,尤宜审处。遣亲札,指不多及。

  既然“莫须 有”是“必须 有”的意思,岳飞的罪名是什么呢?罪名一:“除罪轻外,法寺称:律:‘临军征讨,稽期三日者,斩’”据宋史高宗传记载,岳飞两次不撤兵,不听皇帝命令。绍兴九年(1139年),金宋达成和议,金国将陕西、河南给了南宋。 这两个地方原来是金国扶持的伪齐政权,作为金宋两国的缓冲地带。但是,金国不满意伪齐的皇帝刘豫,把他撤了,金国主和的完颜昌(挞懒)把这两个地方给了南宋。

  但是,后来女真贵族中最坚定的主战派宗弼(也就是兀术)和宗斡重掌朝政。完颜昌就因“与宋交通、倡议割地”被处死。 兀术要把完颜昌送出的地盘夺回来,金和南宋的战争开始。

  宗弼四路兴兵,聂黎孛堇出山东,撒离喝侵陕西,李成攻西京,宗弼自己从黎阳(今河南浚县)出发,率领孔彦舟、郦琼等将及精兵10万直趋汴京,旬日之间,尽复河南故地。之后,南宋名将刘琦的“八字军”1.8万人被包围在顺昌,情况危机。

  5月下旬,宋高宗就在诏书中命岳飞出兵驰援顺昌,但岳飞却没有奉诏。6月6日,宋高宗再下诏书,命岳飞“依已降诏旨,多差精锐人马,火急前去救援,无致贼势猖狂,少落奸便,不得顷刻住滞”,语气中已有责备之意,但岳飞原有“目疾”,此时又患“寒嗽”,因此还是迟至6月11日才从鄂州出师,但也只是以前军统制张宪、游奕军统制姚政率背嵬军、游奕军骑兵出光州北上,岳家军主力仍未出发。

  最后,刘琦闭城坚守,金军骑兵野战较强,但攻城能力较弱,刘琦是南宋的名将,顺昌守住了,宗弼撤退回到汴京,而这个时候,岳飞的援军还没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