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将9月3日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

  为什么说将9月3日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具有历史合理性?从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起,实质上并没有真正的投降,毕竟8月15日当天还在打仗呢。到了9月2日,日本才算是正式的投降。因为那是在 美国军舰上签字,也有日本的代表。这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投降。一起来看看那些节点可以说明将9月3日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具有历史合理性的。

  第一个时间节点,8月15日。8月15日是日本天皇通过广播宣读《终战诏书》。广播中他的录音,不仅让日本全国知道,而且让全世界知道,日本无条件投降。8月15日给中国人民的影响非常深刻,这一天来之不易。可是作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不能定在8月15日,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原因,在中国的战场,8月15日以及8月15日以后还在打仗,实际上没有停,无论是正面战场还是敌后战场,都在打仗;第二,《终战诏书》是用诏书的形式,没有国际性的法律根据。

  第二个时间节点,9月2日。9月2日是日本正式投降,在美国的军舰上签字的那一天。签字,不仅有日本参加签字,而且有同盟国的总司令参加。签字仪式是非常重要的一天,标志了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彻底失败,投降为结束,也标志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最终结束了。但是这一点也不能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的纪念日。因为签字,明确规定9月3日才能生效。

  第三个时间节点,9月9日,日本向中国人民投降,在中国的南京签字。当然,这个时间比较晚一点。

  考虑各种因素来看,打败日本侵略者是国际性的。签字仪式明确规定9月3日生效,所以定在9月3日是最合适的,具有历史合理性。但是,这也不是当时就明确的。因为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以后,我们很快又进行了解放战争。所以,没有时间来考虑说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放在哪一天。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就开始提上日程。所以到1951年8月13日,国务院当时叫政务院发布公告,由政务院发布公告,确定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这个日期确定以后,我们在抗日战争胜利每隔十年都举办了纪念活动。2014年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再次明确了9月3日作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的纪念日。今年是70周年,我们要隆重地地来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