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嫁入西门庆府后 为什么会再次萌生杀意?(3)

  西门庆一死,吴月娘先罄身打发了春梅,然后就把潘金莲退还给了王婆。潘金莲的生命真的是个地道的性存在,“我色,故我在”,到了王婆家,她竟然又和王婆那“也长成一条大汉”的儿子王潮通奸,崇祯本那一回回目是“金莲解渴王潮儿”,非常恰切。潘金莲不仅没有专一的爱情观,也没有专一的性爱观,说她“人皆可夫”,并不过分。她的性饥渴真是欲壑难填。

  王婆是潘金莲和西门庆“成就好事”的媒人。从西门庆大宅院出来后,潘金莲在王婆家待嫁,王婆再一次成为她的大媒。

  有一个问题很有意思,《西厢记》里的红娘,也是促成一对男女的非婚性交,并最终令他们结为夫妇,其间也有不少的噱头巧技,为什么红娘成为了一个美好的形象,甚至于在现代成为了一个“成全好事”的代码,而王婆则遭到历代人们的唾骂?难道仅仅是因为潘金莲属于“有夫之妇”?其实《西厢记》里的莺莺,也是定了夫家的,这在封建社会里与“有夫之妇”几无区别,而且据《西厢记》的描写,张生与莺莺也实在谈不到有多少思想交流,他们也就是性吸引而已。细想起来,红娘与王婆的区别,只在于红娘是出于无私,而王婆却自始至终是出于贪婪。

  王婆每行一步,都是把那当作一桩生意来做的。《金瓶梅》在刻画王婆的唯利是图上,比《水浒》细腻深入得多。当潘金莲被逐出西门家,寄住她家由她代为发卖时,本来,守备府已经愿意用九十两银子将她迎去,王婆执意要一百两,守备听说同意一百两,去办事的人因为王婆除一百两外,还执意要五两媒人钱,觉得她实在贪得无厌。其实那时候就是再加五两守备也是可以同意的,是办事的人故意“且丢他两日”,这一“丢”,就使得遇大赦的武松插上空子,找到王婆,武松答应给她一百零五两银子,王婆先去吴月娘那里,说是二十两银子发脱了潘金莲,吞下八十五两归己,晚上,就把潘金莲送到武大旧家,送去后她想脱身,哪里走得掉?

  武松在哥哥灵前审问她们,潘金莲先招供,王婆也赖不掉,武松便极其残暴地将潘金莲和王婆都杀了,“迎儿小女在旁看见,唬得只掩了脸”,这段文字其实也“少儿不宜”,但在对色情文字多加防范的《金瓶梅》删节本里,这般血淋呼啦的文字却多予保留,一些人“扫黄”意识强烈,却毫无“扫暴”意识,这是令人遗憾的,这里顺便提及。

  潘金莲的生命结束在三十二岁。崇祯本的评点者对她被杀那段文字的批语是:“读至此不敢生悲,不忍称快,然而心实恻恻难言哉!”相信会有许多读者对这几句评语心生共鸣。

  潘金莲的故事,展现了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种社会里,一个对自己的身体有着强烈的自主支配意识的女性,她的勇敢与灵动,排他与阴险,欢乐与痛苦,胜利与陨落。作为武大的妻子,她坚决地反抗嫁夫从夫,去追寻自己应享的身体之乐。到了西门庆家,她面对一夫多妻的体制(有的人主张更精确的表述,就是那时候实行的是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但是封建社会中也有男子确立两位正妻的,多妾而始终不封正妻,以及正妻亡故后始终只有妾不再填房,等等多样的婚姻状况。因此,笼统地把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概括为一夫多妻,应该还是恰切的),藐视正妻权威,竭力想独霸男主人,却又并不对男主人忠实,以自我为圆心,行为不羁,享受身体之乐唯上。

  我们还应该注意到第五十八回的一段情节:门口来了磨镜老儿,磨镜之余,大吐苦水,说他老婆病得不行,想吃块腊肉不得,一番话骗得孟玉楼潘金莲都予周济,孟玉楼让仆人去她屋里取来腊肉和饼锭,潘金莲没有腊肉,但也让仆人去跟春梅说,把昨日她母亲新捎来的小米量二升,再拿两根酱瓜儿出来,给那磨镜老儿老婆吃,磨镜老儿满载而归后,仆人平安儿揭发,说磨镜老儿全是谎话,他那老婆是个说媒的,昨日还打这街上走过,哪里病得不行?孟玉楼潘金莲也没有为自己的周济行为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