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关于官吏渎职行为对唐代灾害救济影响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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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关于官吏渎职行为对唐代灾害救济影响的考察


关于官吏渎职行为对唐代灾害救济影响的考察
文章来源:《求索》2010/11
作者: 么振华 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博士
基金项目:兰州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09LZUJBWZY034)
摘要:本文从官吏渎职角度,探讨了唐代灾害救济中出现的官员匿灾瞒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与开仓赈济过程中出现的盗用仓粮、闭籴等问题,从实践层面探讨了唐代人事对灾害救济的重要影响,并分析了其深层原因。
关键词:唐代;官吏;渎职;灾害救济;粮食问题
自然灾害具有社会属性的一面,决定了救荒效果取决于财政和吏治即管理的共同作用,饥民的生存与否和生存状况的好坏,和主持与具体负责灾害救济的官员的态度、水平、能力密切相关。本文具体探讨了唐代官吏与灾害相关的若干渎职行为,其中涉及的阶层上至皇帝、大臣和朝廷派往地方的使臣,中及各级地方官员,下到基层小吏。以往相关研究主要涉及官员寻租、以商赈济、市场性救荒及救灾过程中的官员舞弊行为对灾蠲的影响等①。这里拟在前人研究基础上,从吏治渎职角度,对唐代人事因素影响自然灾害救济的情形加以探讨。
一 官吏渎职与灾害救济
(一)虚受吾君蠲免恩
唐代灾蠲制度规定:“凡水旱虫霜为灾,十分损四已上免租,损六已上免调,损七已上课役俱免。”②当灾荒发生后,皇帝下诏免除租税或进行赈贷,某些地方官员不仅不予执行,甚至还加紧勒索百姓,使得惠不及下。
1.长吏暴敛,蠲免成虚。白居易《杜陵叟》一诗曰:“杜陵叟,杜陵居,岁种薄田一顷余。三月无雨旱风起,麦苗不秀多黄死。九月降霜秋早寒,禾穗未熟皆青干。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征求考课。典桑卖地纳官租,明年衣食将何如。……白麻纸上书德音,京畿尽放今年税。昨日里胥方到门,手持尺牒榜乡村。十家租税九家毕,虚受吾君蠲免恩。”③
它形象地反映了元和四年(809)京畿杜陵(今陕西长安县)遭灾后,农民反被长吏催逼赋税的窘境。它说明了皇帝代表的朝廷和地方官员的关系,在利益上存在着某些不一致之处,即全局和局部矛盾,同时由于灾蠲制度的执行存在一些漏洞,使一些地方官吏能够利用制度缺陷或者诏令颁布与下达地方的时间差,来为个人或地方谋取利益。贞元末韩愈因灾上疏被贬江陵途中所作之诗,可视为这种现象的佐证:“是年京师旱,田亩少所收。上怜民无食,征赋半已休。有司恤经费,未免烦征求。……传闻闾里间,赤子弃渠沟。持男易斗粟,掉臂莫肯酬。”④更有甚者,穆宗时判度支张平叔在大旱时,还奏征三十六年前的逋租。⑤唐末陆龟蒙有诗曰:“自春徂秋天弗雨,廉廉早稻才遮亩。……今之为政异当时,一任流离恣征索。”⑥长吏暴敛、蠲免成虚的事例,最典型的见于中宗和德宗朝。
由于中宗昏庸,奸臣常违制征收租赋。据两《唐书》的《韦巨源传》与《宋璟传》,武则天之侄武三思有实封数千户在贝州,神龙中,频遭水潦,百姓饥馁。据唐朝制度,仅亲王、公主、长公主的封户“虽水旱亦不破损,免以正租庸充数。”⑦而武三思专使征封邑租赋,刺史宋璟议称租庸及封丁并合捐免,拒而不与,而中书令韦巨源附中宗韦皇后,以为谷稼虽被湮沉,其蚕桑见在,可勒输庸调。宋璟反为武三思排挤,河朔户口颇多流散。此后,景龙中,宗楚客、纪处讷、武延秀、韦温等人,奉朝廷诏两道蚕产所宜,虽水旱得以蚕折租。⑧大臣张廷珪曾上《请河北遭旱涝州准式折免表》,对此明确反对,论及诸人“专擅威权,各食实封,遍河南、河北。属当水旱,屡致蠲除,因而遂矫制命。”⑨中宗诏可。但河北遭旱后,结局仍是蚕桑折租。封建专制社会中皇帝昏庸无能,致使权力极易下移,导致了朝政混乱。
德宗朝的京兆尹李实案是另一典型。“贞元中,天下好进奉以结主恩,征求聚敛”⑩,主持赈恤灾民的官吏时有舞弊贪污的现象发生。贞元二十年(804),关中春夏连旱,田稼大歉,李实惟务聚敛进奉,百姓租税皆不免11。次年,诏蠲畿内逋租,仍违诏征之。百姓人穷无告,至彻屋瓦木,卖麦苗以供赋敛。优人成辅端因戏讽谏,李实大怒,上言其诽谤国政,被杀。12监察御史韩愈上疏论关中旱饥,竟为专政者所恶,“贬为连州阳山令。”13李实先匿灾瞒报,继枉加征免,后又挑拨德宗枉杀优人,可谓知法犯法。14但德宗朝他却职位稳固,顺宗时方以征剥聚敛之罪被贬通州长史。由上述事例可见制度和法律及其实施、执行之间的距离和人治的弊端。
2.奸吏欺隐,赈贷落空。大和八年(834)九月,“文宗诏淮南、浙西等道仍岁水潦,遣殿中侍御史任畹驰往慰劳,以比年赈贷,多为奸吏所欺,徒有其名,惠不及下,委所在长吏以军州自贮官仓米减一半价出粜,各给贫弱,如无贮蓄处,即以常平义仓米出粜”。15诏书中特别提到了奸吏在赈贷中常做手脚致令赈贷徒有空名的问题,说明了这类事在灾年赈贷过程中的常见,赈贷效果不免大打折扣。
其实,这类“虚受吾君蠲免恩”的现象并非唐朝所独有,即使以吏治严明着称的明朝也不乏见。据《明宣宗实录》卷2,宣德元年(1426)七月,明宣宗以山东无麦下诏免夏税时,曾谓户部尚书夏原吉曰:“但旧闻诏书所蠲,户部每复催征。或云已收在官,或云伤未甚,多方沮格,致朝廷失信于民。”并告诫户部长官勿重蹈覆辙。
(二)官员瞒报匿灾,灾民救济落空
唐代官员匿灾瞒报从唐中期就已露端倪。开元时期,玄宗励精图治,极重吏治,但也有地方官员匿灾。“开元中,大旱,馆陶令李光远大为旱书,书就暴卒。卒后,县申州,州司马覆破其旱,百姓胥怨。”16天宝时期,玄宗贪图安逸,委政他人,朝政日趋腐败。天宝十三载(754),关中水旱相继,大饥。杨国忠择善禾进玄宗以释其忧。扶风太守房琯言所部水灾,杨使御史按推之。”17其后“乃无敢以水旱闻,皆前伺国忠意,乃敢启。”18玄宗晚年贪图安逸,致使奸臣一手遮天。
代宗统治末期,重用干吏理财,发生了一起官员上下其手的丑剧。据两《唐书·韩滉传》、《旧唐书·蒋镇传》,大历十二年(777)秋,河东霖雨弥月,河中府池盐渗入水潦,其味多苦。户部侍郎、判度支韩滉恐盐户减税,诈奏雨不坏池,池生瑞盐。谏议大夫蒋镇覆视后,作庇饰诈,并请宣付史馆,置神祠池神庙,赐号运城盐池为宝应灵庆池。此事在因灾蠲免程序比较完备的唐朝的上演,说明了官员的为官态度与能力同等重要。此年霖雨还导致庄稼受损,但韩滉坚持京兆尹黎干所奏畿县损田不实。御史巡覆后,回奏损田31195顷。而渭南令刘藻曲附滉,上言府及户部所部无损。结果分巡御史赵计再度检行,回报与藻合。代宗派御史朱敖再检,奏渭南损田三千余顷。最后,刘藻、赵计被贬远州员外。韩滉弄权树党,竟致一次灾害往复巡察了三次。
德宗时搢绅大臣多失职媚上。贞元十四年(798),春夏大旱,粟麦枯槁,畿内百姓累经京兆尹韩皋陈诉。皋以府中仓库虚竭,忧迫惶惑,不敢据实上奏。后偶经内官上闻,皋被贬抚州司马。19陆贽《请遣使臣宣抚诸道遭水州县状》曾论及当时大臣的尸位素餐:“初闻诸道水灾,臣等屡访朝列,多云无害于物,以为不足致怀,退者省其私言则顿异。霖潦非可讳之事,搢绅皆有识之人,与臣比肩,尚且相媚,况乎事或暧昧,人或琐微!”20大臣不虑灾民生死,怀揣无非自身政绩与升迁,或明哲以保身,前者因私利,后者则牵涉政治环境与君主喜好。
宪宗时唐室中兴,但希媚之徒仍在所不免。元和七年(812)五月,前往吴越核察灾情的御史就未如实上报。宰臣李绛上言宪宗:“臣昨见浙西东及淮南奏状云:本道水旱,稻麦不登,至有百姓逐食,多去乡井,各请设法招携。”地方本“惧朝廷罪责”,苟不灾,不敢上陈21,建议对御史加以“诘逐”。宪宗因命自今凡有被饥馑之境,速蠲其赋。22同在元和间,京畿“夏大旱,谷不登,黎人告损,内史崔元略不欲损以希上旨,又将籴以入公。他县无敢逆其意者。”幸赖渭南县令柏元封陈民之困,后“罢籴而减其常赋。他县赖焉,民用不饥。”23以上二例体现了在古代专权制度下,人治社会的特点非常明显。
唐自懿宗后,奢侈日甚,用兵不息,赋敛愈急。关东连年水旱,州县不以实闻,上下相蒙,百姓流殍,无所控诉。24于是相聚为盗,拉开了唐末农民大起义的序幕。乾符二年(875)秋蝗灾,所过赤地。京兆尹杨知至奏“蝗入京畿,不食稼,皆抱荆棘而死。”宰相皆贺,集体撒大谎,此时距离唐亡仅32年。以致元人胡三省感慨:“唐之臣以蒙蔽人主而成习,其来久矣。”25据唐律,匿灾已触犯了户婚律:“诸部内有旱涝霜雹虫蝗为害之处,主司应言而不言及妄言者,杖七十。覆检不以实者,与同罪。若致枉有所徵免,赃重者,坐赃论。”灾后须逐级上报,“若不以实言上,妄有增减,致枉有所徵免者,谓应损而徵,不应损而免,计所枉徵免,赃罪重于杖七十者,坐赃论,罪止徒三年。”26但从事实来看,相当一些官员不畏法而匿灾。究其根源,一是出于自身政绩。唐代以四善二十七最考核文官治绩,以作升迁标准。灾蝗祥瑞、户口赋役增减等情况,均作为考核内容,每岁上于考司。而“监领之官,以能抚养役使者为功;有耗亡者,以十分为率,一分为一殿。”27二是为了迎和或屈从于专权媚上以致一手遮天的奸臣权相。而且,由于有的皇帝不纠或权臣相护,多数没有受到惩罚,这也进一步助长了歪风邪气。随着唐朝局势愈蹙,纲纪大坏,官员偷安苟且习以为常;吏治日坏,对自然灾害的救济也愈益无力无心顾及了。
(三)贪赃枉法,借机发财
有唐诗言“数年百姓受饥荒,太守贪残似虎狼。”28皮日休《橡媪叹》言自冬及春一直拾橡实充饥的黄发媪,持稻纳官,却遭遇“如何一石余,只作五斗量。狡吏不畏刑,贪官不避赃”的恶劣处境29。正因贪官滑吏的存在,在唐代灾害救济中,官员贪赃枉法之事屡见不鲜。武德时,泾州(今甘肃泾川县)“大饥,米斗千钱”,长平肃王李叔良“不恤士,损粮以渔利”30,昧心发灾荒财。
元和初,婺州大旱,人饿死,疫,而众吏赃罪,户口亡十七八,“人徙死几空”31。文宗时灾害连绵,两河之间频年旱灾,贫人“得富家数百钱、数斗粟,即以男女为之仆妾”32。鉴于形势严峻,吏治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大和七年(833)诏诸州府长吏及县令有贪纵苛暴者,委御史台访察闻奏。大和九年三月,制“以仍岁水旱,黎民艰食,其宰牧非才,贪残为害,及承前积弊,须有条疏。”33说明了贪官暴吏趁灾害之机敛财之事多有发生。
(四)官员漠视民瘼,荒于职守
唐末陆龟蒙有诗讽为政者的漠视民瘼:“今年川泽旱,前岁山源潦。牒诉已盈庭,闻之类禽噪。”34又曰:“自春徂秋天弗雨,廉廉早稻才遮亩。……今之为政异当时,一任流离恣征索。”35这是由于一些官员高高在上,清高自许,缺乏同情心造成的。两《唐书·苏干传》载:垂拱年间,河北饥馑,刺史苛暴,旧吏苛酷,百姓多有流散。苏干任魏州刺史后,督察奸吏,务劝农桑,逃散者皆来复业。
宪宗即位,奉命巡江淮省财赋及东南镇之政理的潘孟阳,一路唯务游赏夜饮,大失人望。后左司郎中郑敬奉使宣慰江淮,宪宗谆谆告诫他勿学潘,言朝廷“唯赈恤贫民,无所计算”,一定要体察“吾怀”36。
宣宗时,杜悰镇淮南,时方旱,道路流亡藉藉,民取陂泽茭蒲实皆尽。杜悰惟荒湎于宴不视事,被罢37。同在大中时,“久雨,洛暴涨”,河南尹李讷行水魏王堤,擅离职守,“惧漂泊,疾驰去,水遂大毁民庐。”38
唐末法治废弛、官多苟且。据两《唐书·崔荛传》及《资治通鉴》,咸通十年(869)六月,吏部侍郎崔荛因“驭事简率”,被出为陕州观察使,但仍“以器韵自高”,不恤人疾苦,以庭树尚有叶,笞诉旱百姓,吏民皆怨。
以上唐代救灾过程中的若干类官吏失职、渎职行为,涉及官员在救灾中态度消极无能、擅离职守,甚至横征暴敛;多方匿灾瞒报,以取得升迁的政治资本;漠视民瘼,贪污成习等等,君主的昏庸无能又会纵容这种渎职行为的滋生。失职主体或为仕途升迁、或为经济利益,为一己私利而置国家、百姓利益于不顾,使灾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导致社会动乱,甚至成为王朝灭亡的导火索。
二 粮食问题与灾害救济
灾荒之际,粮食关天,因此食物储存对预防饥荒多有裨益。《广异记》曾讽武周时中书令杨再思,在河北蝗灾之际,不能开仓赈给,至令百姓二万余人饿死39。尽管开仓赈济时也出现过类似豪民老三卫宗玄成强乞之事40,但普通小民始终处于劣势,官吏在粮食赈济中的表现事关重要。
(一)挪用、盗用仓粮
仓储制度在运行中流弊甚多41,会减弱仓储制度的防灾备灾作用,最常见的是掌举之人勾结挪用。义仓专用作备荒,唐朝规定:“凡义仓之粟唯荒年给粮,不得杂用。”42但由于其官办的性质所限,“官之移用尤易。虽云不许杂用,其后终成具文也。”43
吕思勉认为官为掌举仓粮,不可避免地造成“当时官吏豪强,互相勾结,以侵削贫下”的现象44。两《唐书·薛讷传》就载有一则以义仓粟偿还百姓息钱的案件:薛讷迁蓝田令时,有富商倪氏于御史台理其私债,中丞来俊臣受其货财,断出义仓米数千石给之作利息钱。薛讷报上不与。会俊臣得罪,其事乃不行。事虽未成,但也反映了有人在打专用于救灾的义仓粮的脑筋。至开元间,韦坚在江淮转运租米时,就曾“取州县义仓粟,转市轻货”45,以取献媚。杨国忠也“悉天下义仓及丁租、地课易布帛,以充天子禁藏。”46盗用仓粮事件也不时发生。早在贞观二年(628),侍御史张元素就曾奏,庆州乐蟠县令叱奴隲,盗用官仓。推逐并实47。张鷟为河阳县尉时,有称架人吕元伪作仓督冯忱书,盗粜仓粮粟,后叩头服罪48。韦丹为江南西道观察使时,有吏主仓十年,丹覆其粮,亡三千斛。籍其家,尽得文记,乃权吏所夺49。
义仓粮盗用现象早已有之,至长庆末年,这种现象日益严重,“所在盗用没入,致使小有水旱,生民坐委沟壑。”于是,朝廷下令严查,令“诸州录事参军专主勾当。苟为长吏迫制,即许驿表上闻。考满之日,户部差官交割。如无欠负,与减一选。如欠少者,量加一选。欠数过多,户部奏闻,节级科处。”50
(二)闭籴与囤积居奇
湖南是常被提起的一个闭籴典型。湖南旧法,虽丰年,贸易不出境,邻部灾荒不恤。湖南观察使崔倰到任,以闭籴困民,不合人情,削其禁。自是商贾流通,赀物益饶51。灾荒时提倡私人贸易的做法收到成效,在于它与市场经济运行规律暗合。私人贸易的进行有助于促进食物价格的下降,从而减缓了饥荒的强度52。文宗也认识到“岁有歉穰,谷有贵贱,权其轻重,须使流通,非止救灾,亦为利物。”因下诏许近京商贩往来京西北丰熟之处,不得止遏53。而凶岁不抑谷价以通商,首倡者当为宪宗时的宣歙观察使卢坦54。
据《柳氏叙训》:“有齐缞者,哭且献状曰:‘迁三世十二丧,于武昌为津吏所遏,不得出。’柳公绰览状,召军候擒之,破其十二柩,皆实以稻米。时岁俭,临境尤甚,人以为神明之政。”55言以丧事为掩护,用实稻米于柩中的办法,将粮食运往临境。此事不论是否属实,均可间接说明闭籴之常见。边城也多有闭籴,敦煌文书伯2942有一则永泰年间河西巡抚使的判文《肃州请闭籴不许甘州交易判》56。
实际上,闭籴在许多地方的确都相当普遍。闭籴囤积使得强势之家大获其利。唐代大臣黎干墓志铭曰:宝应年间后,“岁恶人流,道馑相属,市无赤米,罔发滞积,利归强家”57。吕思勉谓其原因在于:“盖缘俗吏无识,又时无通盘筹划之政,遂皆苟顾目前也。”58闭籴行为主要是市场在发挥作用,商人是实施的主体。饥荒发生时,为谋取暴利,有的商人会闭籴以哄抬物价。如:江淮贾人有积米以待涌价。画图为人,持米一斗,货钱一千,又以悬于市59。还有的囤积居奇者在灾荒之际更祷米价上涨。“戊子岁旱,庐陵人龙昌裔有米数千斛粜。既而米价稍贱,昌裔乃为文,祷神冈庙,祈更一月不雨。”60小说所言当是社会现实的一种反映。
认识到商人富户囤积居奇的心理,有的官员在灾旱之时对此善加利用。《芝田录》载令狐楚守兖州时,州方旱,米价甚高。迓吏至,公首问米价几何,州有几仓,仓有几石。问讫,屈指独语曰:“旧价若干,诸仓出米若干,定价出粜,则可赈救。”左右窃听,语达郡中,富人竞发所蓄,米价顿平61。令狐楚可谓深悉市场与心理学的精干官员。
对于闭籴现象,政府和官员难辞其咎,因为官方的政策引导与措施具相当作用。如:王起为河中节度使,方蝗旱,粟价腾踊,下令家得储三十斛,斥其余以市,否者死。神策士怙势不从,置于法。由是廥积咸出,民赖以生62。朝廷更不时下发禁止闭籴的诏敕,见载于《唐会要·闭籴》的有开元二年(714)、上元元年(760)、大历十一年(776)、贞元九年(793)等。太和三年(829)九月敕更明确指出:“如闻江淮诸郡,所在丰稔,困于甚贱,不但伤农,州县长吏,苟思自便,潜设条约,不令出界。虽无明榜,以避诏条,而商旅不通,米价悬异,致令水旱之处,种植无资。”63朝廷特派观察使、御史到地方访察闭籴行为,以解决灾民“种植无资”而丰稔之地谷贱伤农的问题。咸通七年(866)十月,懿宗还接受御史台奏议,对闭籴长吏加以贬谪64,严惩闭籴行为。
除以上两问题外,在开仓赈济过程中,朝廷下文经常强调主持官员的“清强”,先赈贷贫下户,并强调不得妄给富户,否则要施以惩罚。如大中六年(852)四月,户部奏:“请道州府收管常平义仓斛斗,今后如有灾荒水旱外,请委所在长吏,差清强官勘审。如实,便任开仓,先从贫下不济户给贷讫。具数分析申奏,并报户部,不得妄有给与富豪人户。其斛斗仍仰本州录事参军至当年秋熟专勾当,据数追收。如州府妄有给使,其录事参军本判官,请重加殿罚,长吏具名申奏。”65宣宗诏可。
这说明了由于长官失察或失职,在赈济灾民时不乏妄给富户的现象,这就使最需要救济的贫民反而失去了食物保障。综合上述唐代灾害救济中出现的官吏渎职问题,吏治对救灾的影响巨大。吏治的好坏与官员个人素质及能力的高低,在饥荒凶年容易凸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救灾的效果。而在古代封建专制制度下,人治社会的特点又十分明显,事情的处理结果和方式往往会出现因人而异的现象。这样,灾害成为检验官吏好坏的试金石。当然,吏治好坏,不仅与国家制度法令密切相关,也和政治环境清明与否及官吏本身的品质、能力密切相关;救灾官员利用职权贪污、挪用救灾物资,匿灾瞒报等行为,是个人与社会、国家多方因素共同综合作用的产物。而闭籴的出现,一方面是由于很多官员不懂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当然我们也不能苛求古人),另一方面源于目光短浅,只见一隅。
注:
①李军:《“委托———代理”视角下的中国传统社会救荒》(《中国经济史研究》2009年第3期)从寻租角度对中国传统社会救荒过程中出现的官员腐败行为进行解释,指出官员寻租包括政治租、经济租和名誉租三类。江菊美《唐中后期以商赈济兴起的背景及其历史作用》(《鹭江职业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认为唐中后期商业进一步发展,并出现以商赈济活动,商人阶层在维持社会稳定中作用增强。胡忆红《我国荒政中的市场性救荒措施研究———以禁遏籴为例》(《晋阳学刊》2005年第6期)以禁遏籴为例,对中国历代荒政中的市场性救荒措施进行研究,指出“通商”救荒反映了中国传统救荒呈现出了市场化和社会化的走向。拙作《唐朝的因灾蠲免程序及其实效》(《人文杂志》2005年第3期)指出了唐代报灾检覆过程中出现的匿灾、妄报等舞弊行为,对灾蠲效果产生很大影响。
②⑤⑩1219364550(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089、4440、4935、3731-3732、3604、4239-4240、2086、2117页。
③④⑥28293435(清)彭定求:《全唐诗》,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4704、3767-3768、7148、9862-9863、7019、7131、7148页。
⑦(宋)王溥:《唐会要》卷5《诸王》,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51页。(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82《十一宗诸子列传》谓:“虽水旱不蠲,以国租、庸满之。”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615页。
⑧1827303137384649516264 (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第4264、5850、1191、3520、4985、5091、5005-5006、5847、5630、4670、5117、1636页。
⑨11(清)董诰等:《全唐文》,中华书局1983年,第2733、5662页。
13(唐)韩愈着、马其旭校注:《韩昌黎文集校注》,上海古籍出
版社1986年版,第587-589页。
1426刘俊文:《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985页。
1533(宋)王钦若:《册府元龟》,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268-1269、1757页。
1639405960 (宋)李昉《太平广记》,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2628、3024、2055-2056、1884、1884页。
1724255455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928、8174、8181、7653、7827页。
20(唐)陆贽《翰苑集》卷17,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集部十一别集类一。
21也有地方妄言灾害的。据《新唐书》卷162、《旧唐书》卷154《许孟容传》:贞元十七年夏,京兆,好畤县上言“好畤风雹害稼”,德宗遣宦人覆视,不实,诏罚京兆尹顾少连已下俸。分见第4999、4100页。这当是官员为自身渔利,灾蠲可不入官库而落入私囊。从京畿官员身处皇帝眼皮底下而敢妄报灾害来看,其他地方官员应该也有此类做法,甚至更多。但妄报事例似少于匿灾。
22636465(宋)王溥:《唐会要》,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900-901、1635、1636、1617页。
23郑捐之:《唐故中散大夫守卫尉卿上柱国赐紫金鱼袋赠左散骑常侍魏郡柏公墓志铭》,陈尚君辑校《全唐文补编》卷67,第834页;《考古与文物》1985年7期刊其拓本。
32(宋)王钦若《宋本册府元龟》,中华书局影印本1989年版,第48页。
41赫治清《我国古代的荒政(下)》指出:“灾年借贷,至期难还,仓本亏空;弄虚作假,谎报仓储虚数;挪作他用,甚至监守自盗;侵吞仓粮等等。”见《中国减灾》2009年第3期。
42(唐)李林甫着、陈仲夫点校:《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84页。
434458吕思勉:《隋唐五代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809、811、813页。
47(宋)王溥:《唐会要》卷58《尚书省诸司中》,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998页。据王方庆辑《魏郑公谏录》卷1“谏斩叱奴骘”条,“张元素”作“仲素”,疑是;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第3页。
48(唐)张鷟撰,赵守俨点校《朝野佥载》卷5,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09-110页。“河阳县尉”,《朝野佥载》作“阳县尉”,此据《太平广记》卷171《精察一·张鷟》改;“称架人”,《太平广记》卷171作“构架人”,见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1257-1258页。
52(印度)让·德雷兹、阿玛蒂亚森着,苏雷译《饥饿与公共行为》,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4页。
53陈尚君辑校:《全唐文补编》,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805页。
56《法藏敦煌西域文献》,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81页。
57周绍良、赵超:《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861页。
61周勋初主编:《唐人轶事汇编》卷22“令狐楚”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1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