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栅栏-评义和团火烧大栅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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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评义和团火烧大栅栏事件


一九○○年六月十六日(清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日),活跃在北京的义和团民,一把大火,烧毁了前门外大栅栏地区铺户民宅数千家。这件事引起了上至朝廷、下至广大群众的强烈震动,成为义和团运动史上一个令人瞩目的事件。
可是,说不清是出于无意的疏忽还是有意的回避,在研究义和团运动的论着中,这件事却极少被人们提到。论及者却都把这一场大火说成是仅仅烧掉了一个老德记西药房,同时又都认为这件事并不应该由义和团负多少责任。
对此,我有一点不同的想法。我以为,火烧大栅栏事件,是义和团所犯的一个重大错误,不论在经济上、政治上和思想上,都曾产生了极为严重的消极后果。
义和团火烧大栅栏
从六月十三日起,进入京师的义和团民,开始在北京街头焚烧教堂,禁毁洋货。
六月十六日上午十一时许,一队团民巡行到大栅栏老德记药房前,发现这里出售洋货,“即纵火焚之”。仲芳氏《庚子记事》载:“(五月)二十日,义和团焚烧前门外大栅栏老德记大药房,不意团民法术无灵,火势猛烈,四面飞腾,延烧甚凶。计由大栅栏庆和园戏楼延及齐家胡同、观音寺、杨梅竹斜街、煤市街、煤市桥、纸巷子、廊房头条、廊房二条、廊房三条、门框胡同、镐家胡同、三府菜园、排子胡同、珠宝市、粮市店、西河沿、前门大街、前门桥头、前门正门箭楼、东荷包巷、西荷包巷、西月墙、西城根。火由城墙飞入城内,延烧东交民巷西口牌楼,并附近铺户数家。自清晨起,直至次日天晓始止,延烧一日一夜。”关于火烧的经过,这个材料的作者说:“先是义和团在老德记大药房将火点起,令四邻焚香叩首,不可惊乱。及至延及旁处,团民不许扑救,仍令各家焚香,可保无虞,切勿自生慌扰。既至火势大发,不可挽救,而放火之团民,已趁乱逃遁矣。是以各铺户搬移不及,束手待焚,仅将账目抢护而已。”(《庚子记事》,14页。)从这些材料看,显然,这一场大火是前几日焚教堂、毁洋货的活动的继续,从事件中义和团的言论和做法来看,恰恰是完全符合他们的思想逻辑和行动规律的。
火烧大栅栏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首先是在经济上造成了巨大损失,并形成了市面萧条,商店歇业的局面。晚清时期,大栅栏已经是京师的最繁华地区,当时的经济活动中心。这里“市□林立”,“精华所萃”。六月十六日的一场大火,使得这一地区的“所有金店、绸店、参店、土药店、洋货店,列肆精华,尽为祝融收去,无虑数千百万,即此,已为未有之奇灾矣!”(《缘督庐日记钞》,见《义和团》(一),444页。)经济上的损失使被灾的商人无法开业,心理上的打击使并未被灾的商人不敢开业,于是,出现了“九城同日闭市,交易不通”,“商贾尽行闭歇失业”的景象。
其次,在政治上造成了人心浮动、人人自危的紧张气氛。胡思敬《驴背集》说,火烧大栅栏之后,“商户官宅,一日数迁,人心始惶惶忧乱。”(《义和团》,(二),485页。)仲芳氏《庚子记事》说:“被烧者如醉如痴,未烧者心惊胆战”。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居民忧心忡忡地逃离京师,“城内外居民纷纷扰避,南人之在北者无不逃归。”“官民搬徙,十室九逃。”值得一提的是,在这纷纷扰扰的逃难行列中,也夹杂着一部分被这场大火吓坏了的义和团民在内:“然匪众实惧罪,有相率潜遁出都者。”(李超琼:《庚子传信录》,见《义和团史料》,上,210页。)这说明,过火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反而对自己的队伍起着一定的瓦解作用。
最后,也许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这场大火使一部分原来对义和团抱着观望态度甚至具有某种同情心理的群众,转而趋向怀疑,不再相信义和团的迷信宣传了。在火烧大栅栏事件发生后,有些人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如《庚子大事记》的作者杨典诰,在火烧大栅栏之前,曾多次以肯定的语气谈到义和团“能烧教民房屋,而不波及平民”,承认“义和团小有法力”。但是,在火烧大栅栏的当天,他的态度明显地变得不满起来,写道:“是役也,正可诘责义和团能发不能收之罪,且于此可见其伎俩之尽于此矣。能发而不能收,有法力者如是耶?借曰冲犯神怒,岂有一家所犯,而谴及数千户之理耶?”(《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一辑,第2、5、6页。)
义和团火烧大栅栏事件,是在错误思想指导下,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作出的一个错误政治行动。
许多材料都谈到,火势失控的原因,是由于义和团事先宣布“断不连烧民屋”;火起之后,又“不许人救”,以至一发而不可收拾。从纵火团民的思想来推断,无非是两种情况:或者他们自己并不相信有控制火势的“法力”,但却偏要轻于一试,或者他们自以为确有“神术”,能有只烧教民、不延烧民屋的把握。前者是政治上的不负责任和盲动,后者则本身就成了迷信观念的俘虏。不论那一种情况,从指导思想上来说,都是不足取的。
从时间上来说,火烧大栅栏事件前后,正是帝国主义的军事威胁和武装挑衅日益严重的时候。在这种情势下,义和团完全应该而且可能把自己的斗争目标,牢牢地集中在帝国主义的侵略武装身上。这样,必然能使广大群众中的爱国主义得到更加昂扬的迸发,而且可以使义和团的政治威望得到迅速的提高,进一步赢得广大群众的积极拥护和支持。这样提出问题,丝毫不意味着是对义和团的脱离实际的过分苛求。但是,义和团恰恰在这个时候,在大栅栏的繁华之区,放了一把大火,在很大范围内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从而造成了上一节所谈到的种种严重后果,这不能不令人感到万分的惋惜。
在火烧大栅栏的同一天,慈禧召开了御前会议,就对列强的和、战及对义和团的剿、抚问题,展开激烈的政策讨论。在以后的三天里,慈禧又连续召开了三次这样的会议,最后终于作出了攻打东交民巷使馆区及向列强宣战的决定。据胡思庸《驴背集》记载,慈禧正是见到“南城火光烛天”后才“传旨召百官会议”的。这个说法是否可靠,姑置不论。但大栅栏的熊熊烈火,在统治阶级两派代表人物的心中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则是勿庸置疑的事实。载漪之流强调所谓“民心可用”,主剿派们强调“乱民将使”“大局溃烂”,他们的潜台词,显然都同刚刚发生的大栅栏那场大火有着直接的关联。义和团火烧大栅栏之举,竟然如此奇特地为封建统治集团两种对立的政治派别各各提供了自己主张的政治法码,这大概是当时的义和团群众始料所不及的吧!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不得不承认,义和团火烧大栅栏事件,在整个运动中,实在没有多少可以肯定的价值。不过,在结束本文的时候,我们还要作一点并非多余的说明:任何大的政治运动,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失误,我们既不要因为肯定运动的正义性和进步性而对失误加以讳饰,自然也决不应该因为实事求是地揭示失误,而误以为是对运动的根本性质的否定。
【资料来源:《光明日报》1986年5月21日】<>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06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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