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聊斋志异》描绘的官场百态(2013年第22、23期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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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聊斋志异》描绘的官场百态(2013年第22、23期合刊)


郭沫若在蒲松龄故居聊斋堂上写了这样一付楹联:“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这十六个字,简明、精准地概括了《聊斋志异》这部文学巨着的思想价值和艺术成就。
蒲松龄自己称《聊斋志异》是一部“孤愤之书”(《聊斋自志》)。他通过谈狐说鬼,讲神论怪,宣泄和倾吐着自己对种种社会现实的满腔悲愤。书中涉及的社会问题林林总总,而着力最多的,还是“刺贪刺虐”,对官场黑暗的无情揭露。
下面我们来看看蒲松龄笔下描绘的官场百态是一幅什么样的图景。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曾经借一位姓徐的商人同“夜叉国”人的对话,讨论了“官”是什么的问题。“问:‘何以为官?’曰:‘出则舆马,入则高堂;上一呼而下百诺;见者侧目视,侧足立;此名为官。’”(卷三,《夜叉国》。以下凡引用《聊斋志异》者均只注篇名)这里对于官的描写,主要强调了他们安富尊荣,威风八面,颐指气使,睥睨群下的一面。那么,这些声名显赫、位高权重的官员们的行径和作为,又是怎样的呢?
“老龙舡(chuán,船)户”指的是出没于南海的一群江洋大盗,他们“以舟渡为名,赚客登舟,或投蒙药,或烧闷香,致客沉迷不醒;而后剖腹纳石,以沉水底”。但历任有司,对报案者“竟置不问”,结果是“千里行人,死不见尸,数客同游,全无音信,积案累累,莫可究诘”。一直到朱徽荫“巡抚粤东”,才把那些江洋大盗缉捕归案,无数无头公案得以昭雪。对此,蒲松龄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剖腹沉石,惨冤已甚,而木雕之有司,绝不少关痛痒,岂特粤东之暗无天日哉!”“彼巍巍然,出则刀戟横路,入则兰麝熏心,尊优虽至,究何异于老龙舡户哉!”(《老龙舡户》)这段话讲得很清楚,那些泥塑木雕一样对百姓痛痒不闻不问的官员,虽然“出则刀戟横路,入则兰麝熏心”,冠冕堂皇,炙手可热,其实同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没有什么区别。可惜的是,这样暗无天日的政治,并不只是粤东一地,也就是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成仙》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山东文登一位家道殷实的“周生”,因细故同“黄吏部”发生纠纷,黄仗势串通邑宰,将周生家的仆人“重笞”一顿。周甚感不平,“欲往寻黄”。周的一位好友“成生”力劝之,说了下面这样一段话:“强梁世界,原无皂白。况今日官宰半强寇不操矛弧者耶?”把当时的官宰说成大半是不打旗号的强盗,由这些人来统治,世界当然就是非不分,黑白颠倒。可惜周生不听,非要同邑宰去争个曲直,结果惹恼了邑宰,不仅把周生抓了起来,“搒掠酷惨”,“绝其饮食”,还贿迫监狱中的“海寇”,“使捏周同党”,必欲置之死地。在严刑逼供之下,“周已诬服论辟”,最后全靠着成生多方营救,才得以“朦胧题免”。这是又一次把官员比作盗寇的例子。
在更多场合,蒲松龄常常把那些残民以逞的官员比作吃人的猛兽,悲愤地说:“窃叹天下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即官不为虎,而吏且将为狼,况有猛于虎者耶!”(《梦狼》)《三生》一文描写了一位姓刘的孝廉,前生是缙绅之家,但“行多玷”,作恶颇多。死后始罚作马,继又罚作犬,最后则罚作蛇,后来“满限复为人”。借这个故事,蒲松龄发了这样一段议论:“毛角之俦(chóu,同类),乃有王公大人在其中;所以然者,王公大人之内,原未必无毛角者在其中也。”这篇文字不但暗示“王公大人”们如果作恶多端,难免变成犬马之类,而且特别指出,其实“王公大人”之中,原本就有“毛角之俦”在。这段略显隐晦的话,如果说得直白一点,无异直指某些“王公大人”不过是“人面兽心”的“衣冠禽兽”。
大家都知道,《聊斋志异》写狐,其实是在写人。书中讲了这样一位狐仙,化作一位老翁,却并不隐秘自己的身份,有人来访,“无不伛偻(yǔlǚ,腰背弯曲)接见”,“独邑令求通,辄辞以故”。问其原因,回答说:“彼前身为驴,今虽俨为民上,乃饮
聊斋志异-《聊斋志异》描绘的官场百态(2013年第22、23期合刊)(duī,蒸饼)而醉者也。仆固异类,羞与为伍也。”(《潍水狐》)“饮
聊斋志异-《聊斋志异》描绘的官场百态(2013年第22、23期合刊)而醉”是一个典故,原意是说,只要有钱,即使不喝酒也醉了,也就是见钱眼开的意思。驴之为物,体大气粗,表面威风凛凛,但扔给一点草料,也就“帖耳辑首”,实在同贪官的形象十分相像。所以蒲松龄评论说:“以此居民上,宜其饮
聊斋志异-《聊斋志异》描绘的官场百态(2013年第22、23期合刊)而醉也。愿临民者,以驴为戒,而求齿于狐,则德日进矣。”在这里,蒲松龄再一次把贪官污吏比作禽兽,明确提出“愿临民者,以驴为戒”,不要弄得连狐也“羞与为伍”。这可以说是对前面“王公大人”中不乏“毛角之俦”的呼应。
《黑兽》叙述的故事十分简单,讲的是一只老虎遇见一不知名的黑兽,竟觳觫(húsù,惊恐得发抖)战栗,延颈就死的事。对此,蒲松龄发了一大通议论,说:“凡物各有所制,理不可解。如猕最畏狨;遥见之,则百十成群,罗而跪,无敢遁者。凝睛定息,听狨至,以爪徧揣其肥瘠;肥者则以片石志颠顶。猕戴石而伏,悚若木鸡,惟恐堕落。狨揣志已,乃次第按石取食,余始閧(hòng,哄闹)散。余尝谓贪吏似狨,亦且揣民之肥瘠而志之;而民之戢耳听食,莫敢喘息,蚩蚩之情,亦犹是也。可哀也夫!”猕和狨都是猴的一种。书中所说狨和猕的关系,是否合乎科学,我们不必深究,因为谈论这种动物关系不过是一个由头,要旨是从中引出官与民的关系来。上面这段话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谴责“贪吏似狨”,对无拳无勇的“民”择肥而噬,谋财害命;二是哀叹小民们面对着“贪吏”的敲骨吸髓,狼吞虎咽,只能“戢耳听食,莫敢喘息”。这既反映了对贪官污吏的强烈愤恨,也表达了对被欺压、被凌辱的底层群众的深切同情。字里行间,充溢着对那些生存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处境下的老百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悲怆与无奈。这种鲜明的爱憎情怀,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实在是难能可贵的。《聊斋志异》通过一个个故事,将许多“官贪吏虐”、“官虎吏狼”的具体情景生动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促织》的故事直接涉及最高统治者封建帝王,所以蒲松龄不得不把时间设定在明宣德年间。由于皇帝喜欢斗蟋蟀,即所谓“宫中尚促织之戏”,便要求各地把蟋蟀作为“常供”的一种贡品。地方官吏“假此科敛丁口,每责一头,辄倾数家之产”。帝王的小小喜好,到了下边便变成按“丁口”搜刮聚敛的借口,甚至弄得一些家庭鬻妻卖子,倾家荡产。对此,蒲松龄这样说:“天子偶用一物,未必不过此已忘;而奉行者即为定例。加以官贪吏虐,民日贴妇卖儿,更无休止。故天子一跬步,皆关民命,不可忽也。”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在上者的言行稍一不慎,到下边就往往会形成一场灾难。
其实,贪官污吏们可以把任何事情变成压榨百姓、大发横财的机会。康熙三十四年(1695),清廷为了解决噶尔丹作乱,用兵于广大漠北地区。“其地不毛,间或无水”,军粮的供给便成为很大的问题。朝廷决定用钱购买民间骡马运粮。长山一个姓杨的县令,“性奇贪”,便“假此搜刮,地方头畜一空。周村为商贾所集,趁墟者车马辐辏。杨率健丁悉篡夺之,不下数百余头。四方估客,无处控告”。(《鸮(xiāo,猫头鹰)鸟》)这个杨县令竟然置军国大事于不顾,却热衷于借机肥私,不但将地方头畜搜刮一空,而且胆大妄为,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派兵抢掠商贾的马匹,数量达数百之多。面对这样的暴政,受害人控诉无门,杨县令虽然遭到舆论的讥刺,却并没有受到任何的惩处。
贪官污吏们为了聚敛财富,怎样不择手段、泯灭人性,书中不乏描写。安二成的妻子臧姑因为家庭矛盾,涉讼官府。“官贪暴,索望良奢。”他一面对臧姑严刑拷打,“械十指,肉尽脱”;一面向二成大肆勒索,“二成质田贷赀,如数纳入”,最后不得已将田产悉数卖掉,才结了这场官司。(《珊瑚》)还有一位姓夏的商人,偶然从自己的院墙下挖得一个装满了千余两白银的铁瓮。此事为邻人妻窥见,出于妒忌,“潜告邑宰”。“宰最贪,拘商索金。妻欲隐其半。商曰:‘非所宜得,留之贾祸。’尽献之。宰得金,恐其漏匿,又追贮器,以金实之,满焉,乃释商。”(《钱卜巫》)贪官对老百姓财富的掠夺完全是竭泽而渔的方针,不让有涓滴的“漏匿”,这位夏姓商人在贪官面前,被逼交出了在自己院墙下掘出的全部白银,才避免了一场更大的祸患。在另外一个故事里,描写了“湖南巡抚某公”,派人押解饷银六十万赴京,途中饷银被盗,“荡然无存”。巡抚多方追查,却收到了这样一封信:“汝自起家守令,位极人臣。赇(qiú,贿赂)赂贪婪,不可悉数。前银六十万,业已验收在库。当自发贪囊,补充旧额。解官无罪,不得加谴责。”(《王者》)巡抚看到这封信,“面色如土”,不敢再追究,马上设法补解。几日以后,惊吓而死了。我们从“赇赂贪婪,不可悉数”几个字中,不难想见有多少家庭被弄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聊斋志异》对贪官鞭挞的主要矛头所向,或者是“位极人臣”的“王公大臣”,或者是开府建衙的“封疆大吏”,大都是当时政治舞台上的中高级官员。这当然不难理解,因为高官们身居要职,手握重权,一旦身涉贪贿,其恶劣影响及社会危害就特别严重。而且上行下效,一个贪渎成性的高官,往往成为一群贪官的保护伞,在破坏政治秩序和败坏社会风气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但是,也还有另外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小官大贪,如该书所指出的:“官卑者愈贪,其常情然乎?”(《梅女》)一些底层官员、甚至那些被称为“不入流”的身份低微的差役、书吏、门丁之类,只要手中握有一点权力,也往往会对小民多方刁难,百计勒索。而且因为这些人直接同百姓接触,许多具体事务都经彼等之手,“地方公事,如凡捕匪、解犯、催征、护饷之类,在在皆须其力”,是“为官之爪牙,一日不可无,一事不能少”(何耿绳《学治一得编》)。这就为他们残民敛财提供了更多的机会。而且正由于他们身份低贱,连封建道德都失去了对他们的约束力,为非作歹时就更加无所顾忌,胆大妄为。因此老百姓对这样一些人就更加有着切肤之痛。《聊斋志异》在评事论理时,一般不大用不留余地的绝对化语言,但在谈到对“公役”的态度时,却讲了这样一番话:“余欲上言定律,‘凡杀公役者,罪减平人三等’,盖此辈无有不可杀者也。故能诛锄蠹役者,即为循良;即稍苛之,不可谓虐。”(《汪秋月》)说“公役”无不可杀,自然有点过分,但在这种咬牙切齿的诅咒背后,反映了群众的满腔委屈和无比愤恨,却是不可忽视的现实。
封建官僚是集行政权与司法权为一身的,断狱判案是他们的主要公务之一。司法不公是社会不公最突出的表现,也是贪官们弄权纳贿的主要渠道。贪赃必定枉法,在这方面,卑劣和无耻也表现得最赤裸裸和明目张胆。对此,《聊斋志异》作了这样的描述:“一人兴讼,则数农违时;一案既成,则十家荡产。”“每见今之听讼者矣,一票既出,若故忘之。摄牒者入手未盈,不令消见官之票;承刑者润笔不饱,不肯悬听审之牌。蒙蔽因循,动经岁月,不及登长吏之庭,而皮骨已将尽矣!而俨然而民上也者,偃息在床,漠若无事。宁知水火狱中,有无数冤魂,伸颈延息,以望拔救耶!”“官问不及,吏诘不至,其实一无所用,只足以破产倾家,饱蠹役之贪囊,鬻子典妻,泄小人之私愤而已。”(《冤狱》)这一段话,既揭露了官吏以权谋利的种种手法,又诉说了小民在冤狱面前的悲惨境遇,无异于一篇对黑暗刑狱制度的血泪控诉书。贪风炽盛之处,必定吏治败坏,贿赂公行,公理荡然,民怨沸腾。《聊斋志异》中涉及官府事务时,通过贿赂以枉法谋私的情节随处可见,俯拾皆是。例如:“以具(巨)金贿上下”,本拟死罪者“得不死”(《姚安》);大盗落网,可“以重贿脱之”(《刘夫人》);官吏治狱不公,遭上司追究,“纳数千金”,即可“营脱”(《成仙》);官员获罪,“罚赎万金”,即可免刑(《青梅》);一人涉嫌“讼诬”,拟严办,“啖以重贿,始得免”(《陈锡九》);一“狂生”因与某刺史为酒友,“凡有小讼求直者,辄受薄贿,为之缓颊,刺史每可其请”(《狂生》);官员欲谋“迁擢”,需“赍银如干数赴都”钻营打点(《遵化署狐》);夺人妻女,以“货产行赇”,官府反将本夫“拘质”(《霍女》);有的本属冤枉,为免遭凌虐,也需要“醵(jù,凑钱)钱贿役”,以免受苦(《陈锡九》);如此种种,不一而足。也有的通过贿赂,妄攀无辜,祸及良善,以莫须有的罪名置人于死地(《云梦公主》、《陈锡九》)。几乎整个社会风气,形成了“生死曲直,不断之以法,而断之以贿”的怪现象。将以上种种联系到一起,就使读者有充分理由相信,在那样一种政治生态下,公正敛迹,正义不伸,法律已经沦为权力和金钱的奴仆。
贪赃枉法需要冒巨大的风险,上则国法难容,官德不齿;下则千夫所指,万人唾骂。一旦事情败露,难免声名扫地、身败名裂。为什么许多官员还是如蛾扑火,甘冒不韪呢?他们究竟抱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呢?我们来看看蒲松龄对这个问题的思考。
《续黄粱》描写了一个醉心功名利禄、渴求高居人上的青年士子,在梦中经历了“一言之合,荣膺圣眷”,在天子的恩宠下,大富大贵,权势煊赫,由于擅作威福、百计聚敛、纵情声色、作恶多端,最终一朝失势,沦为狱囚,甚至难逃天谴,坠入“九幽十八狱”的故事。虽然鲁迅认为此篇事迹,“颇有从唐人传奇转化而出者”(《中国小说史略》),但不论从内容的丰富,还是以文采的华美,都决不是《枕中记》或《邯郸梦》的简单复制和演绎,而是真正的艺术再创作,对当时的社会生活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在主人公的短短一梦中,浓缩了当时宦海凶险、仕途龌龊的众生相。当主人公高居于权力巅峰时,“捻髯微呼,则应诺雷动”,“公卿赠海物,伛偻足恭者,叠出其门”,“公卿将士,尽奔走于门下,估计夤缘,俨如负贩,仰息望尘,不可算数”。甚至“奴仆一到,则守、令承颜;书函一投,则司、院枉法”。如果“有杰士贤臣,不肯阿附,轻则置之闲散,重则褫以编氓。甚且一臂不袒,辄迕鹿马之奸;片语方干,远窜豺狼之地”,真可以说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但一旦失宠,从权力的顶峰跌落下来,则“科道九卿,交章劾奏;即昔之拜门墙、称假父者,亦反颜相向”,终于众叛亲离,成为影单形只的孤家寡人。
这位黄粱一梦的主人公,在手握重权、身居高位之际,叱咤风云,颐指气使,却又毫无奉公尽职、为国为民的观念,“不思捐躯摩顶,以报万一”,“国计民生,罔存念虑”,当然就经不起金钱美女的种种诱惑,利用权势,大肆搜刮,“平民膏腴,任肆蚕食;良家女子,强委禽妆”,不是“仗势凌人”,卖官鬻爵,就是“声色狗马,昼夜荒淫”。“接第连阡者,皆畏势献沃产,自此富可埒国。”
他们难道不怕人们的抗拒、愤怒和揭露吗?对此,贪官们自有一套奇特的逻辑。《梦狼》中弟兄俩的一段对话,极为典型地吐露了大多数贪官的心声,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事情的缘起要从直隶一位姓白的老人说起。老人有两个儿子,长子在南方做官。一日,老人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到了儿子的衙署,看到堂上、堂下都是恶狼,台阶上则白骨如山。儿子竟然用巨狼衔来的死人“聊充庖厨”。老人正惊疑间,忽见两个“金甲猛士”将其子锁住,其子“扑地化为虎”,“虎大吼,声振山岳。翁大惧,忽醒,乃知其梦”。这个梦让老人很不放心,便派次子往探究竟。“弟居数日,见其蠹役满堂,纳贿关说者,中夜不绝,流涕谏止之。甲曰:‘弟日居衡茅,故不知仕途之关窍耳。黜陟之权,在上台不在百姓。上台喜,便是好官;爱百姓,何术能令上台喜也?’弟知不可劝止,遂归。”为什么对待百姓可以如狼似虎,作威作福呢?因为“黜陟之权”,“不在百姓”。所以,人民群众的生死存亡、哀痛疾苦,自然是不必放在心上的,只要把“上台”伺候好了,“便是好官”。能够得到上司的喜好与信任,不管贪赃枉法也好,草菅人命也好,都可以在仕途一帆风顺,飞黄腾达。在那个时候,没有群众监督,没有舆论监督,也没有健全的制度监督,上面这样的思想自然更是为许多无耻之徒奉为圭臬,使自己的贪渎行为有恃而无恐了。
我们把《聊斋志异》关于贪官心态的揭示作一个简单的概括,就可以看出,主要是他们无力抵御和抗拒权力诱惑和金钱诱惑。在掌握生杀予夺的大权而又缺乏有效监督的时候,他们不能自制,恣情妄为,以权谋私,巧取豪夺,擅权枉法。在雕梁画栋、锦衣玉食的巨大物质利益面前,他们目眩神迷,穷奢极欲,声色犬马,骄奢淫逸,纸醉金迷。这双重诱惑,使得他们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这样,官吏贪贿的现象就成为社会的毒瘤,不但长久存在,而且不断蔓延扩散,以致于在那个时代,“求一真正清廉之吏,几等于麟角凤毛”了。
蒲松龄生活的时代,主要是清初顺治、康熙年间。到他的晚年,开始进入“康乾盛世”。总的来说,这时清朝统治渐趋稳定,国家的统一得以实现,版图有所扩大,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文化走向繁荣,人口有了迅速的增加。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封建统治的黑暗和残暴,依然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在老百姓的头上,人民照样遭受着各种各样难以挣脱的苦难。这就清楚地告诉我们,所谓的“盛世”,决不是老百姓的极乐世界和幸福天堂,人民不过是像鲁迅所说,生活在一个“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坟·灯下漫笔》)而已。就这个意义而言,我们可以把《聊斋志异》看作是一曲“盛世悲歌”。毛泽东同志把《聊斋志异》同《红楼梦》、《金瓶梅》相并列,称这是中国小说中写社会历史的难得的三部书(1961年12月20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局第一书记会议上的讲话)。读《聊斋志异》对官场百态的描写,必将有助于我们对清初社会历史的进一步了解。
作者简介
李文海(1932—2013),江苏无锡人。中国人民大学原校长,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中国近代史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出版有《世纪之交的晚清社会》、《历史并不遥远》、《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等专着。
编后记
本文是李文海先生的遗作。2013年6月7日,着名历史学家、教育家李文海先生因病逝世,享年81岁。文海先生是《清史参考》的顾问,一直非常支持我们的工作,七年来陆续在本刊发表了《“振兴中华”口号的由来》、《顺治帝论为官四戒》、《康熙帝八拒尊号》、《周恩来论清代历史及清史研究》、《为政以爱民为本》等23篇文章。
文海先生走得非常突然。去年他心脏病加重以后,有一段时间不能写作。今年5月22日,我们收到了他投稿的电子邮件,随即开始排版送审流程。因本文篇幅较长,且内容难以分开,我们决定用两期合刊的形式刊印。6月4日,文海先生最终校订了清样,修改了一处标点。本文原拟下月初刊发,谁知三天之后噩耗传来,文海先生已经永远离开了我们。斯人虽逝,壮文犹在,这或许是对文海先生的最好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