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李鸿章马关被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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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鸿章在中日甲午战争中,一直掌握着军事、外交实权。他秉承清王朝的旨意,避战求和,妥协退让:后被迫应战,又屡战屡败,遭到全国朝野人士的责骂。1895年3月,李鸿章被清王朝任命为全权大臣去日本马关(今下关)谈判,3月24日与日本代表谈判后返回住所途中,被日本人小山六之助击伤。这是李鸿章在马关谈判中的一段插曲。
1895年3月14日,李鸿章及仆从共135人,从天津动身赴日本商谈和局。3月19日到达马关。李鸿章下榻在引接寺。日方全权代表、日本首相伊藤博文住在距春帆楼不远的“梅坊”,日本外相陆奥宗光住在“大吉楼”。
3月20日,双方全权代表第一次会见,交换全权证书。3月24日,双方代表第三次会见。下午三时,李鸿章乘轿,李经芳、罗丰禄、马建忠、伍建芳等乘人力车从引接寺去春帆楼。李鸿章和往常一样,穿着非常华丽的天鹅绒上衣,戴着金丝眼镜。在谈判中,他要求日方提出讲和条件。日方答应次日提出。双方商谈一个半小时后休会。
李鸿章一行从原路返回。从春帆楼到引接寺,街道两旁观者如潮。当李鸿章一行从人群中通过,走到外滨町二十号江村仁太郎开设的杂货铺门前,突有一人冲到李鸿章轿前。轿夫惊慌停轿。就在这一刹那间,枪声响了。当时轿的左右窗关闭,只有正面窗开着,子弹从正面右侧打进轿内,击中李鸿章左眼下面颊。李立即用右手按住伤口。日本警宪催轿前行,李鸿章返回寓所。
遇刺当天,李鸿章打电报给总理衙门说:“今申刻会议,已将停战搁起,向索议和条款,允于明午面交。归途忽有倭人持手枪对狙击,中左颊骨,血流不止,子未出,登时晕绝”。《中东战纪本未(文牍)使相遇刺纪实》中也写道:“中堂自会议处言旋,将至行馆,忽有日人自人丛中走出,距舆前五尺许,以手枪击中堂,……中堂晕眩,几不省人事”。“被刺之三日,众医既不能决伤之致命与否,乃共议割取枪子,……然恐年迈创剧,流血已多,震动全体,终归无益,于是定议,暂缓数日,以观其变”。1895年3月28日,日本《报知新闻》登载了日本天皇派的医生和李的随从医生在李鸿章被刺的第二天共同检查的结果:枪弹击中了李鸿章左眼窝下1厘米处,伤口横向直径8毫米,椭园形,呈微红色,周围肿胀,枪弹击破上腭骨的前壁,射入前颌窦。李鸿章和他的随从医生不愿切大创口仔细检查,所以子弹未能取出。
李鸿章被刺的消息立即传遍马关全市。警察四出警戒、搜捕。刺杀李鸿章的凶手是小山六之助(又名小山丰太郎),郡马县北大岛人,二十六岁,他3月11日从横滨一家枪店买了一只五连发七寸五分长的最小型手枪,潜来马关行刺。开枪后,小山逃入店中,与警察搏斗,但立即被捕获。日本法院于3月30日将其判处无期徒刑,并将山口县知事及巡捕长革职。
关于小山刺杀李鸿章的原因,据日本当局判决书上说:被告丰太郎(即小山六之助)因我帝国与中国启衅,致动干戈,皆中国现任头等钦差大臣李鸿章暗为主持,思非绝其生命,则我国不能得志,难保东方之和平。适闻其奉命来我帝国山口县赤间关议和,遂决定行刺。另据田保桥沾着《日中战争外交史》称:在法庭上,凶手公开宣称“日军放弃占领北京,是意味着日本的耻辱。目前同中国关系签订和约为时尚早。”可见凶手乃是狂热的军国主义者。
李鸿章伤愈后,于4月9日下午至春帆楼与伊藤、陆奥进行第四次会见。伊藤提出了“最后”的和约草案,限三日内作出“允”与“不允”之答复。4月15日,李鸿章接受了日方苛刻条件。4月17日上午10时,中、日双方代表在春帆楼正式签订了《中日讲和条约》,即中国人民无不切齿的《马关条约》。至于击进李鸿章面部的子弹,一直未取出,随李鸿章一起葬入棺材。
(资料来源:《历史知识》19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