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父廉子贪的赵申乔和赵凤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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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父廉子贪的赵申乔和赵凤诏


赵申乔(1644—1720),祖籍江南武进(今江苏武进县),康熙九年(1670)进士。二十年(1681),授河南商丘知县,有惠政,后升任刑部主事,曾任浙江布政使、户部尚书等职。他一生为官清正廉明,直言敢谏,深受康熙帝信任。但是,其子赵凤诏却因为贪污被罢官斩首。父廉子贪的这一典型,引起了当朝朝野的震动。
赵申乔的父亲赵继鼎在明崇祯年间曾任兵部主事,他不断教导赵申乔:为官之道,“立心为第一事,到不能两全处,宁失官,勿负心!苟负心以全官,独不为子孙计乎?”赵申乔将这些话牢牢记在心里,明确表示“为官要清”,“夫清,非仅不名一钱也,须兼廉明二义。廉者,一尘不染;明者,一毫不蔽,兼之斯可谓清”。
赵申乔初任商丘知县时,商丘刚经历了清初战乱,灾荒频繁,税收沉重,时人称为“繁剧难治”之地,官吏无不视为畏途。赵申乔到任后,微服私访,下令全部取缔私立名目的赋税,要求隐占土地的豪绅地主自首报案并核实全县土地。同时,赵申乔“刻苦自励,案牍悉手治”,属吏及衙役们再也不敢为非作歹。适逢商丘大旱,瘟疫流行,形势再度严峻。赵申乔积极部署救灾,并带头将家中仅有的几匹细绢变卖,开设粥厂,赈济灾民。百姓深受感动,颂扬他是个好官。
康熙二十五年(1686),赵申乔以“贤能”入京,授为刑部主事。在参与处理各种案件时,赵申乔不徇私情,拒绝贿赂,坚持秉公处理,得罪了本部诸官。这些同僚寻找各种借口对他竭力贬斥。他深感抑郁,在康熙三十三年(1694)托疾辞朝。
三十九年(1700),直隶巡抚李光地向康熙帝举荐赵申乔。康熙帝在召见他后,对朝臣说:“赵申乔人甚敬慎,委以钱粮,断无苟且。”破格提升他为浙江布政使。临行前,康熙帝又嘱咐他道:“浙江财赋地……钱粮多蒙混,当秉公察核,不亏帑,不累民。布政使为一省表率,尔清廉,属吏自皆守法。”赵申乔当即表示:“到任不做好官,请置重典!”
赴浙江之任,赵申乔仅带随从13名,“自家载米备炊爨(cuàn,灶)”。一到任,即革除积弊,其中一项,能在一年内为广大百姓免除4000多两的被征之银。赵申乔还从自己做起,将时节送礼等多种名目的不法财源一一禁绝。自此,属吏敛迹,“凛凛奉法律”。其间,他又作《劝农书》、《劝农图》,奖励农耕,改革农事。时人有诗赞曰:“齐民谙要术,风俗公所移。”
康熙帝得知后,称赞赵申乔“居官甚清”,于四十一年(1702)升他为浙江巡抚。赵申乔筹划和修筑钱塘护堤,使沿江百姓受益。同年,赵申乔再调任偏沅巡抚(时驻长沙,雍正三年后改为湖南巡抚),负责湖南等地,康熙帝亲自题写“督抚箴”和“绥辑抚安”等字赐予他。
当时湖南因私征加派非常严重,局势动荡不安,康熙帝严旨整治。赵申乔建御碑亭,檄告属吏,并在大街上竖立石碑以记。针对当时的弊政,赵申乔严禁一切私派,整顿驿递银数,禁止预征兵饷,抚恤漕运穷丁等等。他还特别强调督抚要以身作则,若有不肖之念,非法之事,百姓“即当共声其罪”。他日常“衣食粗粝,早作晚休,不敢图巡抚体面”。在院署中,他自题一联悬挂两侧:“但愿居安若堵,何妨署冷如冰”。这种严于律己的作风,在腐败的清朝官场中引起了巨大反响。
不法官绅则对赵申乔恨之入骨,暗中串联,伺机报复。康熙四十一年九月,内阁学士宋大业奉旨来到湖南,索贿未成,恼羞成怒,在土豪贪吏的支持下,上疏诬劾赵申乔。赵申乔闻言,朗声大笑,将宋大业向其僚属肆意勒索的丑行全部揭出,宋大业被追赃罢官。次年,他又疏劾提督(省一级高级武官)俞益谟滥抽兵饷,致使军队缺员。经审,赃证俱实。康熙帝曾说:“自赵申乔参俞益谟,武弁始知敬畏。”“赵申乔任偏沅时,甚清廉,但有性气,人皆畏其口直。”
康熙四十九年(1710)十二月,赵申乔离开湖南,调回京师,升任都察院左都御史(清代最高监察机构的长官)。消息传出,自长沙至岳州数百里之内,僚属和众百姓沿途为他送行,有的焚香祝告,保佑他平安;有的含泪作揖,感谢他加惠黎民;还有的拿着本地特产,诚意赠送。赵申乔婉言谢绝,但内心非常感动。一些州县还为他建立生祠,以表达崇敬之情。湖南的一些官绅捐资辑刻赵的奏章文告,名曰《赵公实政录》,广为发行。一时间,赵申乔廉洁勤政的美誉传遍大江南北。
然而,赵申乔一生清廉卓着,其次子赵凤诏却堕落为“天下第一贪官”。赵凤诏初任知县,后升任太原知府。康熙五十四年(1715)十月,赵凤诏被山西巡抚苏克济疏劾其巧立税规、贪赃枉法,勒索银两达30余万。康熙帝览奏震怒,说:“朕西巡时,赵凤诏曾面奏,为官不要钱,如妇人不养汉。其言鄙俚,虽不宜御前奏对,朕也信以为实。不意狼藉至此!”又说:“朕曩(nǎng,以前)巡狩至龙泉关,驻跸数日,曾面询赵凤诏,噶礼(前任山西巡抚)居官如何?赵凤诏奏称‘噶礼为山西第一廉官’。朕以赵凤诏乃赵申乔之子,断不欺朕,因擢噶礼为江南总督。”现在想来,赵凤诏居然明目张胆地回护贪官噶礼,“敢以大言欺朕”,“断不可恕”,实属“天下第一贪官”,令将其革职拿问。
面对儿子的贪渎行为,赵申乔内心极为痛苦。多年来,他忙于公务,长年任职于浙江、湖南、京师等处,疏忽了对儿子的严格教育,万没想到赵凤诏顺利由知县优升知府后,竟犯此大罪。加之赵申乔平时对同僚的贪赃枉法行为毫不留情,弹劾官员甚众,很多人借机对其父子妄加议论。赵申乔羞愧于再见同僚,便以“教子不严”呈请罢撤己职。康熙帝表示“朕礼遇大臣甚优,自始至终,无不期其保全”,令赵申乔仍旧供职。
对苏克济弹劾赵凤诏案,康熙帝非常重视,命湖广总督额伦特前往太原查明事实。额伦特调查后疏言:“枉法受赃,例应环首(绞刑)。凤诏为左都御史赵申乔之子,受恩深重,法应加等!拟监斩候罪。”后经刑部审明,赵凤诏勒索赃银174600余两。九卿等会议提出“不可循例定罪”,应改为立斩,追缴赃银入官。康熙帝对大学士等人表态说:“伊父赵申乔居官尚廉,赵凤诏如此贪婪,不忠不孝极矣!似此不忠不孝之人,应当立法,九卿议立决甚是。但伊赃银甚多,不可不追,着照数追比。”对于赵凤诏交赃未尽之数,康熙帝准将赵申乔、赵熊诏(赵申乔另一子)的家产等项变价赔补。康熙五十七年(1718)二月,赵凤诏被斩首。
当年,赵申乔已75岁,且多病,经此沉重打击,终于积成大病。康熙五十九年(1720)三月,赵申乔以衰疾请求休致(因衰老不能胜任而自请去职)。康熙帝览奏,感触良深,谕称:“赵申乔操守清廉,始终一辙。性虽急躁而为人朴直,年近八旬,病势料难即愈……仍令在任调理,其应赔之项,从宽免追。”命“速传此旨,使其早知,庶服药可效也”。是年十月,赵申乔在任所病逝,时年77岁。康熙帝赐祭葬如典礼,谥恭毅。
赵申乔为官一生清廉,却因教子不严毁了一世名节。正如他生前常常所说:“终身之名节,千秋之芳秽,只系于一念之消长,一息之依违。”赵氏父廉子贪的沉痛教训,既发人深省,更令人扼腕叹息。
作者简介
王政尧,1942年生人,籍贯河北武安,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兼任北京大学明清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吉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等职。主要研究方向为清代文化史和清代政治史,主要着作有:《清代戏剧文化史论》、《清史述得》、《清史初得》、《黄宗羲》、《清代人物传稿》上编第三卷和第八卷(合着)、《施琅与两岸统一》(合着)等10余部,另着有论文60余篇。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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