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水金关汉简(壹)》73EJT10:314简简文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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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肩水金关汉简(壹)》73EJT10:314简简文试解

(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


《肩水金关汉简(壹)》73EJT10:314简原释文:
田子文卅三—       翟伟君卅三      徐君卿廿五—    中子    吴君房  •大凡四百廿六
宋子山廿五—少八    孙长卿卅三—                   君实   赵君房
郭子高卅三—        秦子都卅三                      孙子都 逢丘翁君
□□□廿三—        薛君卿廿五—    凡三百一十四    曹子惠  八人=十四凡百一十二人百四又十少一
                                                    韩子山
该简大体可分为六横栏(见附图)。何茂活《〈肩水金关汉简(壹)〉释文订补》一文释文订补第49条指出该简横线以上三栏入钱小计“三百一十四”; 横线下二栏入钱小计“百一十二”。二者总计“四百廿六”, “‘凡’指小计,‘大凡’指总计,区别明显。”[1] 他指出“原释‘八人=十四凡百一十二人百四又十少一’,后一‘人’字和后一‘十’字分别为‘入’和‘七’的误释。全句应释读为‘八人,人十四,凡百一十二;入百四,又七,少一’,意为‘中子’等八人,每人应交十四,合计一百一十二;实收一百零四,加七,计一百一十一,较应收数少一。”所言极是。何茂活同时指出,前三栏小计数“三百一十四”与田子文、宋子山等九人所入数之和不符,“未知何故”。
要解决简文中数值不合的问题,要从各数值间的关係入手。横线下小计中有两个数字,“百一十二”为应入数,“入百四,又七”即“百一十一”为实入数。最后的合计数“四百廿六”是横线以上的“三百一十四”和横线以下的“百一十二”之和。可知合计数计算的是应入数,则上栏“三百一十四”也为应入数,为横线上三栏中田子文等人的应入数之和。
该简上两栏左侧残缺,何茂活认为残缺的“‘□□□廿三’, ‘廿’当爲‘卅’, ‘薛君卿廿五’,‘廿’亦当爲‘卅’。”此两个原释为“廿”的残缺字,直观之,到底是“廿”还是“卅”,实难分辨。观察上三栏的内容,文字完整的有七个人,对应的数值只有两类,或者“廿五”,或者“卅三”,因此推测左侧文字残缺的两人(□□□和薛君卿),对应的数值,不是“廿五”就是“卅三”,第一栏左侧中“三”可以确定,推测其上面的字为“卅”,第二栏左侧中“五”可以确定,推测其上面的字为“廿”。因此,何茂活认为“□□□廿三”之“廿”当爲“卅”,可从,而“薛君卿廿五”之原释“廿”则无需更改。
在横线以上的三栏中,有的人的数值后面有一条短竖线,这是在汉简中常见的表示确认的符号。横线以上显示的九人中,有八人在数字后面划了竖线,表明所记数额已入。但其中“宋子山廿五”划了确认标记之后,后面又注明“少八”,则表明宋子山应入额为“卅三”。其余七人则未注明“少”,说明这七人实入额与应入额相符。如此可以统计田子文等九人的应入额,为33*7+25*2=281,与简中的“三百一十四”相差正好“卅三”。由于简上半部左侧残缺,推测左侧应还有一人,对应的应入数额为“卅三”。简现存部分最宽处约为2.6釐米,简上端残宽约2.1釐米,推测简的第一栏原书写为五行,最左侧一行已完全缺失。从第一栏的书写间距来看,要容下五行,简上端可能比2.6釐米还要略宽一些。该简中横线以下简宽2.5釐米处的第四栏也书写了五行,也说明第一栏有书写五行的可能性。
因此,推测简中第一栏左侧缺损一行,所记一人应入额为“卅三”,横线以上小计应为10人的应入数额,为33*8+25*2=314,数值正好相合。
《肩水金关汉简(壹)》73EJT10:314简简文试解
《肩水金关汉简(壹)》73EJT10:314简简文试解
 [1]何茂活:《〈肩水金关汉简(壹)〉释文订补》,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14-11-29)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2392.

(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7年8月30日20:17。)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2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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