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数文献散劄(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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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算数文献散劄(壹)


(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

1. 挐脂 有米三斗<升>,问用脂米<水>各几何,为挐几何。曰:用脂六斤,水四升半升,挐脂十斤十二两十九朱(铢)五分朱(铢)一。为挐,米79一斗,水一斗半升<斗>,
算数文献散劄(壹)=
算数文献散劄(壹)两,整理者将数值改作
算数文献散劄(壹),未说明依据。刘金华先生已指出简82似有脱文,最后一句“似为另一例题的残文”[2]。今由简79-81的比例计算,从中可以确认
算数文献散劄(壹)比对,除左边有些残以外,其余基本一致。后者整理者隶定作“
算数文献散劄(壹),确是“斗”误作“升”形,从整理者释。但是第二个字形作
算数文献散劄(壹),是“斗”无误,今校改。
4. 米出钱䊪<粺>米二斗三钱,䊪三斗二钱。今有䊪、粺十斗,卖之得十三钱,问䊪、粺各几何。135
整理者原于“䊪三斗二钱”处释文作“䊪米三斗二钱”,“卖之得十三钱”作“卖得十三钱”。今按:释文“米”系衍文,脱“之”。“之”字写于编绳上方,且明显小于正常字形,可能是早先脱漏,编绳后补入。
5. 大广 广七步
算数文献散劄(壹),整理者原释文作“以”字,认为“以里之下”前脱“因而三之”,并且简文算法是把1平方里=3顷75亩分成3顷和75亩两数,分别乘以所得平方里数,即得顷数和亩数[4]。比照图版,字迹不清处绝非“以”字,且“以”在文意上无法疏通。今按:《九章算术·方田》中里田算题作:
“今有田广一里,从一里。问:为田几何?荅曰:三顷七十五亩。又有田广二里,从三里。问:为田几何?荅曰:二十二顷五十亩。里田术曰:广从里数相乘里数相乘得积里。以三百七十五乘之,即亩数。”
岳麓简作:
里田述(术)曰:里乘里=,(里)也,因而参之,有(又)【参】五之,爲田三顷
算数文献散劄(壹),简189“顷”作
算数文献散劄(壹),可以与简189比对。简文意为先将1平方里换算作顷数,自顷以下不能化作整数的部分,再由里数换算作亩数。
(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4年6月22日11:04。)
[1]彭浩:《张家山汉简〈算数书〉注释》,科学出版社2001年。下文中“整理者”未有特殊説明者,均指此书及: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 编着: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文物出版社2001年。
[2]刘金华:《张家山汉简〈算数书〉研究》,华夏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年194页。
[3][辽]释·行均 编:《龙龛手镜》,中华书局1985年305页。此版本系影印高丽本,较之其它版本可信度较高,但恰好其中卷二上声部份缺,系补自《四部丛刊续编》本(即《龙龛手鑒》)。
[4]整理者计算过程中单位标注有不明晰之处,如解析计算方法认为,依术计算:
1里×1里=1平方里,1平方里×3=3(顷)……
这里容易使人误以为1平方里=3顷。实际上,1平方里=3.75顷。
[5]其他学者也有相似看法:
郭世荣:《〈算数书〉勘误》,《内蒙古师範大学学报(自然科学汉文版)》2001年3期285页。
刘金华:《张家山汉简〈算数书〉研究》,华夏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年141页。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3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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