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恆先》补考二则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恆先》补考二则


(中正大学历史系)
一、宇宙生成的顺序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出版后,本人一直关注《恆先》的研究状况,可惜自己仅能初步尝试理解前几简所述宇宙的生成,迄今未能作出较完整的释读。[1]最近再次参考各家研究,发现顾史考先生的看法尚未获得广泛的问应。本人原来也没有特别重视其说,然近一步思考后,认为顾先生提出了非常重要的疑问:“天地尚未形成之时,又何以已有‘异生异,鬼生鬼’等各种‘自复’之现象?”[2]
在《恆先》中,第1简确实说:“未有天地”,在第2简中也未曾提到天地形成。然第3简里已明显地论及万物相生的阶段。未有天地前,岂能有万物的相生?因此顾史考调整第3、4简的顺序,确实有其道理。
不过,如果第2简后,接续连读第4简,则中间仍有一些难以理解的部分。如:“恆、气之生之生行”,何以“之生”二字重複,且不用重文符号?对此,顾史考则提出文献为证,认为这可能是“误重”。
笔者认为天地形成与万物相生的顺序颇为关键,两者不可倒逆。所以虽有“之生”二字重複的问题,笔者仍赞成顾史考对第3、4简顺序的调整。其实,按照原来第2接3简的排序来读,“复生之生行”同样难以理解。所以,或许仍以顾史考“恆气之生行”的读法较佳。
本文拟以先有天地,后有万物的宇宙生成顺序,调整笔者原来的释读[3]。其说应如次:
恆,先无有。朴、静、虚。朴,大朴;静,大静;虚,大虚。
笔者赞同王博将这一段全部以三字节奏的断句:“先无有。朴静虚。朴大朴。静大静。虚大虚”,即以后面三字句构,证明“先无有”三字句构的断句。“先无有”是对“恆”的谓语。此即言,“恆”是原初无有的状态。
“恆”是自然原始的天朴、天静无为的状态,亦即天虚的大恆。[4]
自厌不自忍。
“恆”的状态,虽然是完全虚静、安定而自足,却不抑制启动的可能性。
或乍(作)。
“作”是对“或”的谓语。“恆”是“先”的状态,无有,大静;“或”是“作”的原始状态。“恆”与“或”本义相反,两者的指涉状态也彼此相对。[5]
有或焉有气,有气焉有有,有有焉有始(诒),有始(诒)焉有往者。
何以先有有,而后纔有始?《管子‧权修》:“无以畜之,则往而不可止也”,尹知章注:“往,谓亡去也”;《左传‧僖公九年》:“送往事居,耦俱无猜,贞也”,杜预注:“往,死者;居,生者。”由此可见,“往”与“亡”同音同义;“始”与“往”的意义相对,表达生亡、兴亡的运转。必有“有”的存在,而后纔能有始亡、造化的过程。
静云案:“始”原作从“言”的“《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目前多数学者均读作“始”。古代“始”、“姒”字形不分,这在金文中已有数十个字例可以为证。如殷商《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爵写作“《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殷商者《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罍、西周中期季《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罍、陶子盘均写作“《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西周早期的新姒簋、季姒簋、驫姒簋、卫姒簋盖、《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簋、班簋、叔《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尊、叔《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方彝都写作“《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都从“女”,少数不从“女”的例外只有西周早期的《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甗和春秋早期的邓公簋盖,其写作“《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
与“《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字相较,这些金文字形均不从“言”。反观楚简中的“始”字字例,郭店《老子甲》第19简、《老子丙》第12简均写作“《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但《老子甲》第11、17简也出现了从“心”的“《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至于《总物流形》,则写作兼从“言”、“心”的“《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但不从“女”。
从这些字形的差异中,可以推论楚简“始”字的字形并非指涉“由母体中生成”,而是近于“以心想、口言的方式进行创造”。
祗不过笔者在讨论《总物流形》时,曾提出另一种想法。本篇第8简有不从“言”的“《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
”,即“始”字。相较于此,从“言”的字形或许不读作“始”,而应读作“诒”。《诗‧邶风‧雄雉》云:“雄雉于飞,泄泄其羽。我之怀矣,自诒伊阻。”毛传:“诒,遗。”其意旨并不是天地始造,而是传流。“终”、“诒”字义虽然相对,但非指“结束”与“开始”,而是“终结、断绝”与“继续、传承”。此即《总物流形》所言“得、成而不死”的概念。[6]
笔者推论,《恆先》的“《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字或许亦应读作“诒”,意指传承与灭亡,亦即造化循环的规律。
未有天地,未1有作行、出生。虚静为一,若渽梦(哉萌)。渽梦(哉萌)静同,而未或明,未或滋生。
静云案:渽,从水,即“哉”字异体。《书‧武成》:“厥四月哉生明,王来自商 ,至于丰 ”,孔传:“哉,始也,始生明,月三日”;《书‧伊训》:“造攻自鸣条 ,朕哉自亳”,孔传:“造、哉,皆始也”;《诗‧大雅‧文王》:“陈锡哉周”;诒诒诒
渽ニニ,两个字后都有重文符号,所以必须读为渽梦渽
在这段描述中,有“恆”与“或”,但尚未有气。在未有天和地(“或”释为域,非也),未有行动、未有发生。虚静的状态为诸生之原初,诸生的萌芽在虚静不明之中,与虚静连同。此时虽已有“或”,但“或”的作用并不明显,也尚未展开生生不息的运动。
气是自生,恆莫生气,气是自生自《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做)。
“恆”的状态并不是“气”的产生源头。必须藉由“恆”与“或”的对立,所以彼此之间自然而发生“气”,“气”是恆或之间自生自作的“和气”状态。[7]
上博《恆先》的宇宙生成论中,“作”字有“”和“《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两种写法。冯时先生认为,“”字乃用指未有“有”之前的“或”的动作,“《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字则用指已“有有”之后的一切动作。由此推论,“或乍”意指较抽象的“作”,而“《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字则指实际的“造做”。本人赞同其说,进而论之,“《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字既然从“又”,且表达比“”更实际的造做,或许可视为“做”的本字。
恆、气之2生(之生)行,《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注)气生地,清气生天。

静云案:古文“《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都是“主”字的写法,楚简所见亦同。不过整理者推论此处“主”字应读作“浊”。先秦两汉讨论气的文献中,指出宇宙充满了,“气”是天地万物的要素,它并非泛指几种性质不同的气,而是一个完整、单一的概念。在《恆先》里,也只提到自生的气,未提及有两种不同的气。因此,此处若释作“浊气”和“清气”,仍存在许多疑问。
“主”、“浊”读音虽同,但未见有二字通假的文例,故整理者的说法仍缺乏充分的证据。在词义上,“清气”为天空之气,如《楚辞‧九歌‧大司命》所云:“高飞兮安翔,乘清气兮御阴阳”,王逸注:“言司命常乘天清明之气御持万民死生之命也”。但在古代文献中,“浊气”并非浑浊之气,而是穀食之气,如《素问‧经脉别论》所言:“食气入胃,浊气归心”,王冰注:“浊气,穀气也”,张志聪注:“受穀者浊,胃之食气,故曰浊气”;《后汉书‧方术传下‧华佗》:“人体欲得劳动,但不当使极耳。动摇则穀气得销,血脉流通,病不得生。”然而此一用法仍与《恆先》不同。换言之,此解除了思想上的扞格外,在训诂上也存有疑点。虽然纯就字面来看,读作“浊气生地,清气生天”,文句好像通顺、工整;但从战国时期对“浊气”一词的使用习惯来说,这种解释方式并不合理。
因此,笔者认为“《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字应该以本义释之。“主”、“注”古代字同,文献中亦常通用,如《荀子‧宥坐》:“主量必平,似法”,杨倞注:“主,读为注;量,谓阬受水之处也”;《诗‧小雅‧大田》:“雨我公田”,郑玄笺:“令天主雨于公田”,陆德明《释文》:“一本‘主’作‘注’”。“注”是流下、注泄、倾泻的意思,如《仪礼‧有司》:“以挹湆注于疏匕”,郑玄注:“注,犹写也”;《东观汉记‧光武纪》:“暴雨下如注,水潦成川”;《三国志》卷五十六:“弓矢雨注”
可能在《恆先》作者的认知中,天之气与地之气并没有不同,其在此处只是想说明:气清升而生天,注泄而生地。

气信(伸)神在,云云(魂魂)相生,信浧(伸盈)天地,同出而异生,因生其所欲。
静云案:“《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即简文“信”字。郑玄注《礼记‧儒行》“竟信其志”曰:“信读如屈伸之伸,假借字也。”才(在)字,整理者读为“哉”,非也。《恆先》的“哉”字写作“渽”,此“才”则释作本义,无需通假。“气信(伸)神在”是描述:藉由气的伸张,而衍生出万物的神魂。
《庄子‧在宥》曰:“解心释神,莫然无魂。万物云云,各复其根。”唐代成玄英疏:“云云,众多也。”《老子》王弼本亦有:“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的记载。据此,《恆先》的整理者受其影响,乃将“云云相生”也释为“芸芸相生”。但笔者不赞成此说。首先,《恆先》述及万物相生之事,应该在后句,此句的重点在于“神”。因此,这里的“云云”可能与万物的魂魂相生有关。而前引的《庄子》语,恰好也论及“神”与“魂”。
据《恆先》所言,“气”乃万物神魂所生的要素,而老庄的“万物云云,各复其根”,则指万物的神魂皆归于天,亦即“气”之根源。万物之魂既由神气所生,物死之后,魂魂亦犹如云气各归升天,是谓“复其根”。《九歌‧湘夫人》提及亡夫的灵魂时,也用“云”象作为譬喻,谓其“灵之来兮如云”。
关于“云”的神性,马王堆帛书《老子》提供了更多证明资料。在其甲、乙本中,“夫物”皆写作“天物”。甲本将“云”字写从雨的“云”,乙本则写作从“示”的“《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其谓:
天物《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各复归于其根。

天物归于其根,亦即归于天的意思。比较“电”、“神”、“云”、“《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四字,可知“电”、“云”仅指带有神性的气象,“神”、“《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则指与该气象有关的神灵。古文从“示”的字,大多指涉被祭祀的对象。“《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字从“示”、“云”,恰如“神”字从“示”、“申”一样,标誌着天云亦为人们所祭拜的天神之一。在古人的信仰中,云的性质与万物神魂相同,都是气态的“天物”,因此“云”与“魂”不仅是同音字,在文字的演化上,这两者本来就是同一个字。尤其从“示”的写法,明显揭示了老庄的重点既不在描述万物丛生,也非谈论自然界中的云雾,而是指陈存在于万物中的神气。《恆先》说:“气伸神在,魂魂相生”,而《老子》则谓生死之后,万物魂魂各复归于天上的根源。
有了天地,便有了神魂,而后纔得以开始万物相生的过程。
业业天地,焚焚而4生,不独有与也。或、恆焉生,或者同焉昏昏不宁,求其所生。
静云案:“《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ニ”,业业也。《书‧皋陶谟》:“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几”。“业业天地”是指天地间充满魂魂万物的生机。
“焚焚”意指丧生,恰与“业业”词义相反。《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像有齿以焚其身,贿也”,孔颖达疏引服虔曰:“焚,读曰偾;偾,僵也”。
在万物化生的过程中,魂魂相辅相生,且充斥于天地间。“万物魂魂”源自于气,故谓“同出”;虽然同出,但彼此形貌不同,故谓“异生”。由于万物魂魂相生,充满于天地之间,丧生而又复生。《恆先》强调,天、地,以及天地之间的“恆”与“或”的状态,都无法单独滋生,而必须共生共存;既有恆,亦有或,故能创始生命;“恆”、“或”与同,于是昏昏不宁,求其所生。[8]
异生异,鬼生鬼,韦生非,非生韦,《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生《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求慾自复。复3、复其所欲。明明天行,唯复以不废,智既而巟思不《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5

此处描述万物相生的循环规律。生之道,复生也。每种生命、每种形状,皆求自复。而后言:“天道的安排何其明智!因为有复,所以生命纔能不废。纵然用尽智慧,但天道广大的构思仍不灭绝。”
二、释“《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

异生异,鬼生鬼,韦生非,非生韦,《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生《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

静云案:上博简中的“鬼”字均写作从“示”的“《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此处“鬼”字却无“示”形偏旁。且此字若读为“鬼”,在释读上亦难以自圆其说。因此,笔者认为此字应属是假借。古代“鬼”、“归”、“规”三字音同,且在文献中确实有相互假借的情况。据鄙见,此句“鬼”、“异”相对,应为反义字,故“鬼”可释为“规”的假借。
在这段文字里,“异”指多样性的化生途径,或谓“异道”。相对于“异”的“鬼”(规)字,则指依循规律的化生途径。
“韦”字通“违”和“韪”。文献中出现的“违非”,均是“韪非”的异文,意指“是非”。如《管子‧水地》:“水者万物之準也,诸生之淡也,违非得失之质也”,杜预注《左传》:“韪,是也”。
此处《恆先》前三句乃描述万物相生的不同阶段。第一阶段为“异生异”,即混乱杂生的状态。第二阶段“鬼生鬼”,意指从杂生阶段发展为有规律性的相生。
若观察“异”(《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与“鬼”(《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的写法,两者的古字都从“《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偏旁,在象形意义上应有所关联。或许《恆先》作者正是刻意以“鬼”、“异”两字,表达“异”与“规”的相关性。
到了第三阶段,则是前两阶段的相互结合状态,所以“是”生“非”、而“非”生“是”。
从这样的规律来看,“《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
”字应是指万物最终,也最完整、成熟的化生状态。然而“《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
”字在解读上有很大的困难。甲骨文有双衣字,写作“《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与简文相同,但该字只出现过一次(《合集》27959),且卜辞残缺,字义不详。古文中也有不少从双衣的字体,但大部分用指服装,亦与此处文意不合。事实上,“赍”古字亦可写作从双衣的“《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广韵》:“赍,装也”,《玉篇》:“赍,行道所用也。”“装”既有“行装”的意思,亦可用指“形状”;此字也同时指涉自外部包装起来,以及被藏置的意思。虽然此处释作“状生状”,文意似乎可通,不过目前资料尚不足以提出具体假设。[9]
但若从“《恆先》补考二则
《恆先》补考二则”内外相同的字形来看,似乎意指某形体中藏有类似形体的情况。这样的象形意义恰好符合自然化生的过程,每种生物都隐藏着孕育后生的可能性,生命方可生生不息。关于“衣”字,除了可以指涉物体的表面、皮肤外,也具有万物之“生”的意义。如中医所谓的“衣”乃指胞衣,亦即孕育生命的囊橐。所以“衣”字相当适合用作生生不息的象形字。
另外,“赍”字在《周礼》中用来表达“物资”的意思,同时具有“传”的意味,亦可用指“怀抱”。但是最关键之处,在于“赍”与“齐”古字相同,“赍”也是“脐”的异文。“脐”字不仅涵盖形质的遗传,亦是生命相承的纽带。《恆先》正好强调万物“相生”的概念,“脐”正好是“相生”最好的象徵物。因此笔者推论,《恆先》此段文字应释作:
异生异,规生规,是生非,非生是,脐生脐。
(编者按:[2]顾史考,〈上博竹书《恒先》简序调整一则〉,简帛研究网,2004-05-08,http://www.jianbo.org/admin3/list.asp?id=1185
[3]详细地考试训诂参拙着,〈阅读恆先〉(同注1)。
[4]详参拙着, 〈先秦自然哲学中“天恆”观念:竹简《太一》与《恆先》论及宇宙源头〉(同注1)。
[5]详参拙着,〈《郭店楚简.太一生水》与《上海博物馆竹简.恆先》中造化三元概念〉(同注1)。
[6]拙着,〈上博七《总物流形》释诂七则兼谈战国末期道教萌芽〉东海大学中国文学系,“语言文字与文学诠释国际学术研讨会”,2010年11月,页101-120。
[7]同注5。
[8]同注5。
[9]同注3。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946.html

以上是关于《恆先》补考二则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