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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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日本金沢大学)
一 前言
在走马楼吴简裏可见到大量的名籍。这已在1997年发表的《长沙走马楼J22发掘简报》中,与数张照片一起被介绍。然而带动名籍的整理和讨论热潮的,应可说是2003年刊行的《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 壹》。此书出版后,出现了许多关于名籍的形式和性质的研究。举例来说,有北京吴简研讨班《吴简研究》第一辑所刊载的以下几篇论文:汪小烜〈走马楼吴简户籍初论〉;陈爽〈走马楼吴简所见奴婢户籍及相关问题〉;韩树峰〈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所见师佐籍考〉;张荣强〈吴简中的“户品”问题〉和〈说孙吴户籍简中的“事〉等等。此外,于振波的《走马楼吴简初探》中也有对名籍的分析。另外还有拙稿〈长沙吴简所见名籍的初步探讨〉(日文原名:〈长沙呉简にみえる名籍の初歩的検讨〉)。
由诸位学者的研究,可具体得知吴简中的名籍之形式和性质。然而,关于名籍的册书形式,却尚未被充分讨论。本文将针对此问题,尝试从吴简中留下的证据来探讨名籍的册书形式。
在本文中,将各片名籍竹简的形式称作“格式”,将由複数的名籍竹简缀集成一户的名籍或者更进一步由数户的名籍集结成的册书之形式称作“体式”。
二 名籍的格式
现今可见的走马楼吴简中的名籍,虽然有些简片的保存状态尚称良好,内容也较完整,但编绳已完全断毁,无法直接得知名籍的体式。《竹简 壹》上卷的凡例中记述,10040号以后的竹简稍微保留了原来的形状,大约成二卷。根据《同书》下卷附录一的〈竹简揭剥位置示意图〉及编号对应表,被编成卷的是自10151号至10186号和自10245号至10495号的竹简。从图版和释文来看,这些竹简全是名籍,此二卷可能是名籍的册书。然而亦如〈竹简揭剥位置示意图〉的说明所指出的,其中存在着许多複杂的移动情况,不能视爲完整保留的名籍体式。现阶段,不仅是名籍的册书体式,甚至连一户一户的体式都很难直接从竹简得知。
在此情况下,有些研究尝试以名籍的格式整理爲基础来解明其体式,目前已有若干复原的成果。照发表的顺序来排列的话,有:《新收穫》所刊文章;罗新〈走马楼吴简整理工作的新进展〉;汪小烜〈走马楼吴简户籍初论〉。基本上,这些复原所根据的,是从各个名籍格式所作的推测或编号相近的竹简的比较;或者是根据其这些名籍中所存在的与居延汉简或西凉籍等已知的名籍类格式相同的要素,再参考这些已知的名籍的体式而作的复原。当然,这种想法是很妥当的,其结论也十分令人信服。但如果有办法直接从出土的吴简本身来确定各名籍间的关係,那麽这种尝试应该可以更加确定历来的复原成果的可信度,幷且也有益于日后的研究、探讨。
笔者在进行这项研究时,采用了二条重要的綫索:(1)背面有反文的名籍;(2)一片竹简中同时存在着二种以上的格式的简(以下称“连记简”)。因爲这二条綫索都能证明简和简之间的关係。本文将着眼于这些竹简,尝试从吴简本身所留下的证据来讨论名籍的体式,再进一步思考名籍的册书体式。
在讨论名籍的体式之前,虽然有画蛇添足之虞,但还是先将各简的格式整理成“资料1”。“资料1”引自拙稿〈长沙吴简所见名籍的初步探讨〉(日文原名:〈长沙呉简にみえる名籍の初歩的検讨〉),详细内容请见拙稿。
此外,先简单说明与以下的论述有关的名籍分类方法。首先可将名籍简分成两大类:一类是记载个人的简;另一类是记载各户的人口构成的简。前者可再大致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明记某人的所属、姓名型;一种是未记载某人的资料,但却记有与其它人的亲属关係型。本文将前者称爲“户主简”,后者称爲“家族简”,而记载各户人口构成的简则称爲“口数简”。
三 背面有反文的名籍之探讨
背面有反文的名籍共有六条,列举如下:
简9112: [妻大女奴年廿]□ ―背面反文:妻大女汝年廿五踵两足
简9437:右□家口食五人 中訾 五 十 ―背面反文:公乘李[竿]年七十六
※“中”是朱笔
简9438:宗男弟保年十五 ―背面反文:妻大女汝年廿六
简9442:□女弟儿年五歳 ―背面反文:右□家口食三人
简9490:像母大女妾六十五 ―背面反文:右苌家口食
简9497:右遵家口食[四]人 中訾 五 十 ―背面反文:□□里戸人公乘□□=
  =年十五(?)
※“中”是朱笔
利用反文史料时,很重要的一点是,反文是以什麽样的形态转印的。因爲转印的状态是得知转印发生时的状况的綫索。关于此点,今年春天承蒙长沙市博物馆的厚意,让我们有机会亲眼看到走马楼吴简。上记的六片简中,除了9497号简之外,其余五片简的背面笔者都已作过确认。虽然字影可确认的只有9437号简和9442号简,但这些反文都是在上下、中央对齐的状态下转印的,特别是9437号简。此外,9的背面也有看似反文的字影。这也是在上下对齐的状态下转印的。
由以上看来,这些反文极可能是在竹简作成后不久,在编缀前转印上去的。因爲竹简在编缀之后,简片与简片之间夹着绳纽,各片竹简的中央部分彼此直接接触的可能性很低。再者,转印幷不一定都是上下、中央对齐的。如果是在被丢弃到古井之后再因某种理由而发生转印,普通应该会转印得很潦乱才对,不会上下、中央刚好对齐。
若是如此,正面和背面的内容在体式上应该是连续的。若是连续的,就必须考虑编缀前简片的堆叠顺序是前头的简片在上、后头的简片在下(以下简称爲顺向堆叠),还是后头的简片在上、前头的简片在下。关于此点,9437号简和9497号简中“右某家”(口数简Ⅰ型α))的背面有“某里户人”(户主简Ⅰ型α)),幷且9442号的“家族简α)”背面有“口数简Ⅰ型α)”的反文,故应是顺向堆叠的结果所造成的转印。若非如此,就无法理解“右某家”之意[1]。因此,“家族α)”和“口数Ⅰ型α)”在名籍的体式上应是连续的。此外,从9437号简和9497号简所显示的“口数Ⅰ型α)”之后接着“户主Ⅰ型α)”的事例,也可确定此二者形成一种体式,幷且一户的名籍结束之后接着有下一户的名籍。
因此,由此可知“户主Ⅰ型α)”--“家族α)”--“口数Ⅰ型α)”形成一种体式。罗新和汪小烜将此种体式称爲“第二类户籍简”,认爲是历来的民籍之一。以下将针对此种体式加以探讨。
四 “连记简”的探讨
其次,将列举綫索(2)所指的一片竹简中有二种以上的格式幷存的简(连记简)来进行探讨。连记简全部约有150简,大部分是相同的家族简格式的连记,较少不同格式的连记事例。其中,户主简和家族简连记的事例,就管见所及有以下21例[2]。
简769:□□里戸人[竹龙](?)年八十[盲目]□□ □[妻]□年[七]十一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简1631:□□里戸人公乘曾□[年五十三] 妻□年卅九
简1642:常迁里戸人公乘李漠年[卅]七 妻大女思年卅二
简1653:梨下里戸人公乘黄龙田年廿九 妻大女思年廿六
简1655:湛龙里戸人公乘呉易年廿一 妻思年廿 子女□年三歳
简1656:高迁里戸人公乘毛布年卅□ 妻大女思年卅九
简1660:阳贵里戸人公乘呉银年廿八 妻大女□年廿九
简1666:东夫夫里戸人公乘[庾]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年[卌]二 妻□年卅九
简4096:东阳里戸人公乘乐茑年十九 茑男弟□年十二
简4111:□□[里戸人李]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年五十四]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妻]……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简4131:义成里戸人陈市年卅一 妻□年廿三 子男儿年□歳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简4142:义成里戸人李勉年五十 妻大女汝年卌五 勉□□□钱年十
简4145: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里戸人公乘陈顔年五十八 顔妻妾年卅二 顔子男……
简4214: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大男□□年五十刑足 □妻姜年廿七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简4540:□□[里戸人公乘]□萑年卌腹心病 萑妻大女鼠年卅六 萑[母]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简4738:□□李戸人公乘□殷年六十一肿两足 殷子男当年四歳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简5640:大男黄星年卅三 □□□从年□□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简5644:大男黄椠年五十 □□□□[年卌七]……
简7866:[民杨]□□頴年卌刑[左]□ 妻思年卅五 □□□□年六十九
简8514: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年]卅一盲右目 □贵年六十八常限客 贵妻誉年五十三踵右足
简8939: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卌九刑右手 大姉子男範年七歳 秃从兄子男娄年十一闇
由以上可知,在名籍的体式中,“户主简Ⅰ型α)”之后接着是“家族简α)”。
其次,关于有“户下奴”、 “户下婢”记载的“家族简β)”与其他简的关係,虽然只有下记一件事例:
孙子男□年六歳 孙戸下奴土长六尺 (4141)
但由此可知,在名籍中“家族简β)”的位置与“家族简α)”相同,接续在“户主简Ⅰ型α)”之后。
由以上可知,“户主简Ⅰ型α)”之后接着是“家族简α)‧β)”。
至于口数简与户主简、家族简的关係,可从以下的事例证实。
简9222:右材家食六人 材子男唐年三歳 中訾 五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中”是朱笔
简9393:右还家口食三人 子女连年三歳 中訾 五 十     ※“中”是朱笔
简9605:子女□年四歳 訾 五 十
最后的9605号简欠缺口食的记载,在格式上有一些问题,但在9222、9393号简中间的子男、子女的记载是“家族简α)”的格式,虽然不合规则但却是“口数简Ⅰ型α)”和“家族简α)”的连记形。由此看来,两者在体式上应是连续的;换言之,“户主简Ⅰ型α)” -“家族简α)‧β)”之后接着是“口数简Ⅰ型α)”。
由以上连记简的探讨,也能证实“户主简Ⅰ型α)”--“家族简α)”(‧β))--“口数简Ⅰ型α)”形成了一种体式。若与背面反文的探讨结果一起考虑,可知吴简中确实存在着具“户主简Ⅰ型α)”--“家族简α)”(‧β)) --“口数简Ⅰ型α)”的体式的名籍。
五 名籍的册书体式
最后,要由背面的反文来探讨上述体式的名籍是何种册书。
如上所述,背面反文是简片顺向堆叠的结果转印上去的。冨穀至认爲,册书的编缀方式有两种[3]:(1)主要用于书籍,以最后面的简片爲起点往前头编缀,故卷起成束时,最前面的简片会在最外侧;(2)主要用于簿籍,以最前面的简片爲起点往末尾编缀,故卷起成束时,最后面的简片会在最外侧。敦煌悬泉置出土的《阳朔二年传车亶轝簿》是悬泉置的传车簿籍,编绳还残留着,从前头向末尾编缀,末尾还露出多余的编绳。同样还残留着编绳而爲人所知的簿籍是居延汉简的《兵釜硙簿》,它的编缀方式和《阳朔二年传车亶轝簿》相同,末尾出现多余的编绳。
名籍也是一种簿籍,根据冨穀至的说法,可推测是用(2)的方式编缀的。幷且可再进一步推测,背面反文既然是简片在编缀前顺向堆叠所造成的转印结果,就证明了这种体式的名籍是用(2)的方式编缀的。若要用(1)由后往前的方式编缀,就必须从堆叠的简片的下部开始编缀,于是必须重新将简堆积排列一次,或者必须将简一一翻面,编缀工作将变得非常麻烦。但是由最前面的简开始编缀的话,只要从堆叠的简片上部开始编缀就好,编缀工作较易进行。
簿籍的册书体式已由前揭《兵釜硙簿》和《橐他莫当燧守御器簿》得到解明。永田英正认爲,这些簿籍的最前头有标题(有时末尾也有)。此种标题的格式爲“【机关名】某年某月……名籍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簿”。在标题之后接着是簿的本文,其次是以“凡”等起始的格式所记载的总计。然后附上送达文书。永田英正指出,这种送达文书是上行文书,其格式爲“【年月日】【官职】【名】敢言之,谨移……一编,敢言之”[4]。重新检视各简牍图版,发现在保留了册书形式的居延汉简《兵釜硙簿》和悬泉置出土的《阳朔二年传车亶轝簿》中,此种上行文书经常被置于簿的后面(末尾)。
走马楼吴简中也有与名籍有关的标题简,如下所示:
简5532:桑郷谨列所领后(?)判占二人名年纪簿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简7849: [诸]郷[谨列]郡县吏兄弟叛走人名簿
简8655:广成里谨列所□吏人名年纪爲簿
简9088:南郷谨列嘉禾四年吏民戸数(?)口食人名年纪簿
简9236:南郷谨列[郡县]吏□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简9899: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年纪簿
简10153: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小武陵郷□嘉禾四年吏民人名妻子年纪簿
这些简的格式与居延汉简簿籍的标题很相近,但“谨列”一词却类似上行文书。嘉禾吏民田家莂中也有相同格式的简。历来一直将这些简视爲既是标题又具有上行文书功能的简[5]。那麽,这些简应位于册书前后的哪一端?
关于此问题,10153号简提供了一些綫索。儘管10153号简中相当于“谨列”部分的文字无法辨识,但仔细观看《竹简 壹》附录一所载〈竹简示意图〉〈图一〉,会发现它是在出土时残留着简卷形状的部分的最外侧的一片简。如前所述,假如名籍是用(2)的方式由前头向末尾编缀的,10153号简的位置就相当于册书的尾端。若与前揭《兵釜硙簿》和《阳朔二年传车亶轝簿》相比照,可知此与送达文书的位置相同,幷非标题的位置。
除了“小武陵郷守录人名本簿”(J22-2620背面)的签牌之外,现今已公开的走马楼吴简中,尚未出现与上述格式相异的标题简。因此,虽然只是现阶段的推测,但应可说走马楼吴简的名籍省略了前头的标题简,而末尾所附的上行文书则兼具标题和上行文书双方的功能。
六 结语
以上,利用背面反文和连记简的綫索,探讨了名籍的册书体式。重新考虑名籍的册书体式,在《竹简 壹》中有记载着各里、郷总计的简[6],如下所示:
简4985: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
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右小武陵郷领四年吏民一百九十四□民口九百五十一人吏口□□□[筭]一千三百=
=卅四钱
简9420:右小赤里领吏民戸□□五口食一百廿二……
简10229:右高迁里领吏民卅八戸口食一百八十人
简10248:右平阳里领吏民卅六戸口食□百□□人
将这些都一起考虑的话,现阶段几乎能确定下述体式的名籍确实是存在的。此种体式即:(A)以“户主简Ⅰ型α)”--“家族简α)”(‧β))--“口数简Ⅰ型α)”的体式製作各户的名籍;(B)各户名籍以里爲单位彙集整理,末尾有记载各里总计的简;(C)名籍的末尾有记载郷总计的简,其后接着附有兼具标题简功能的上行文书;(D)名籍整体是由前头的简朝向后头编缀的。
由于能确定背面有反文的竹简,只有被罗新和汪小烜称爲“第二类户籍简”的种类,因此这次的探讨对象也仅限于此类的名籍。“师佐籍”和其它体式的名籍,将是笔者今后要探讨的课题。
(原刊:长沙简牍博物馆、北京吴简研讨班编《吴简研究》[第二辑],武汉:崇文书局,2006年,第14—24页)
(编者按:[1]关于以“右”起始的简文之性质及册书上的位置,参见永田英正《居延汉简の研究》(同朋舎,1989年)第一部第一章〈居延汉简の集成 一〉和第三章〈簿籍简牍の诸様式の分析〉。
[2]除此之外,1676、4096、4143、4216、6623、8915、8953号简也有此种可能,但因缺损等缘故,无法加以探讨,故排除在讨论之外。
[3]参见冨谷至《木简・竹简の语る中国古代――书记の文化史》第三章,岩波书店,2003年。
[4]参见永田英正《前揭书》第一章和第三章;李均明、刘军《简牍文书学》第四章第九节(二),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
[5]嘉禾吏民田家莂四・一~四・四。关尾史郎〈吏民田家莂の性格と机能に関する一试论〉(收入长沙呉简研究会编《嘉禾吏民田家莂研究―长沙呉简研究报告・第一集》,2001年)。
[6]关于这些竹简,参见高村武幸〈长沙走马楼呉简にみえる郷〉(《长沙呉简研究报告》第2集,2004年)。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064.html

以上是关于试论走马楼吴简所见名籍之体式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