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南大学文献所)
摘 要:本文主要探讨了烽火信号“表”的形制、类别与用途,指出它与“烽”在製作材料、安放位置以及功用都有不同之处。结合田野发掘遗址,文章还厘清了“地表”、“坞上表”、“布表”等与“表”相关的一些烽火术语的含义以及它们之间的关係。最后,本文讨论了一组烽火词语“承苣”、“程苣”。
关键词:表;形制;类别;用途
候望系统是汉代防御体系的前沿,对整个防御体系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候望,即了望放哨,是预警的重要手段,能够及时、準确地将进犯之敌情资讯传递到边郡决策者手中,为採取各项军事手段提供有力依据。西北汉简中出现了“蓬(烽)”、“表”、“苣火”、“积薪”等重要的烽火信号[1],其中“烽”在汉代已经由西周燃烧报警的烟火变成在白天升举的笼状标识物(如竹笼、竹篓);“表”是白天升举的长条状旗帜;“苣火”是夜间燃烧的烽火信号,多用芦苇、芨芨草等乾草捆扎而成;“积薪”是堆积在亭燧附近一定位置的大草垛,即可在夜间燃烧施放信号,也可在白天使用,是表示敌情最严重的信号(《居延新简》EPF16:1-17《塞上蓬火品约》)。本文将主要讨论烽火信号“表”的形制、类别及其用途,并分析它与“烽”的异同,最后还将考释一组烽火词语“承苣”、“程苣”。[2]
一、“表”的形制
“表”主要在春秋至魏晋南北朝时期使用的旗帜,其上赤、白二色相间,白天观之醒目示远,与今日标竿、交通信号竿中的红白二色相间是同样道理。“表”不能点燃,有敌情便悬挂起来,只能用于白天。
《国语·晋语五》:“车无退表,鼓无退声。”韦昭注:“表,旌旗也。”
而在《墨子》中出现了大量警示敌人入侵的木制标杆“表”。《墨子·号令》:“士候无过十裏,居高便所树表,表三人守之,比至城者三表,与城上烽燧相望,昼则举烽,夜则举火。……各立其表,城上应之。候出越陈表,遮坐郭门之外内,立其表,令卒之少居门内,令其少多无知可也。即有惊,见寇越陈表,城上以麾指之……”此“表”,应为巡逻士兵在地势较高且方便之处竖立的标杆,主要是警示标誌,一般由三人看守。从野外到城邑共竖立三处标杆,跟城上的烽火台遥相回应,白天就烧烟,夜间则点火。《墨子·杂守》:“候无过五十,寇至堞,随去之,无弇逮。日暮出之,令皆为微识。距阜、山林,皆令可以迹,平明而迹,无迹;各立其表,城上应之。候出置田表,斥坐郭内外,立旗帜,卒半在内,令多少无可知。即有警,举孔(疑“外”之讹)表;见寇,举牧(疑“次”之讹)表。城上以麾指之,斥步鼓、整旗以备战,从麾所指。田者男子以战备从斥,女子亟走入。即见寇,鼓,传到城止。守表者三人,更立捶表而望,守数令骑若吏行旁视,有以知其所为。其曹一鼓。望见寇,鼓,传到城止。”“田表”是疆界上的报警标誌;“捶表”是交通要道树立的标誌。如果有敌情,则举起“外表”,如果看到敌人,则举起“次表”,说明“表”皆为报知敌警的装置。
汉简中“表”习见,如《塞上烽火品约》(《居延新简》74EPF16:3):“匈奴人昼入甲渠河北塞,举二烽,坞上大表一,燔一积薪。夜入,燔一积薪,举堠上二苣火,毋绝至明。殄北、三十井塞上和如品。”此处“坞上大表”与“烽”、“积薪”、“堠上苣火”等发布警报的信号并列,故“表”是表帜。
“表”的形制,儘管未找到考古实物,汉简中也没有对“表”收放的直接描述,但可通过田野发掘中对“烽”的考察寻找到一些线索。因为在堠(望楼)顶一席之地兼设或同时并举“烽”、“表”确实过于狭窄,因此“表”实际是用烽竿的设施升举。
黄文弼先生曾于1930年4月29日在罗布泊沿岸发现5根高约3.6米的烽竿:“在南有长方形土台,高八英尺许,长十九英尺,宽五英尺五寸。上竖立木竿五,南北直列,高十二英尺弱,每竿相距约十二英尺许。木竿上端凿一方孔,疑为穿桔槔之用,尚有若干废弃木料横陈其旁,木上均有斧凿痕迹,或中凿一圆孔,或方木而中凿一槽,均长不及丈,疑皆为支持烽竿之用,类今取水井架也。”[3]“举烽之法,取横竿之中央系于竿顶,悬以桔槔,无事则下垂,有警则在横竿上系以炬燔之,上举。”[4]从上可见,蓬(烽)竿的形制,似以横木穿在木柱上端,呈“十”字形,辘轳则置于横木较长一端之首,主要是收放烽索。
汉简中有“辘轳”、“转栌”,如《居延汉简释文合校》136·7(页225)“第卅四隧地烽,鹿卢不调”;《居延汉简释文合校》227·31 (页367)“累举蓬(烽)鹿卢”。“鹿卢”即辘轳。《居延汉简释文合校》214·5(页334)有“转栌(橹)皆毋柅,蓬一,不事用。”214·47(页338)“转栌(橹)皆毋柅。”214·49“转栌(橹)毋柅,蓬一,不任事。”214·82(页340):“地蓬干顷,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转栌(橹)皆毋柅。”“转栌”即转橹,当于辘轳相类,上有塞于车轮下的制动之木“柅”,可转动收放烽索,一旦有警,迅速升烽于竿顶横木。《额济纳汉简》2000ES9SF3:15A有:“地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烽),鹿庐一,盖随。”《居延新简》EPT52:568:“燧地蓬(烽)索小,兵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地烽,即坞(防守用的小堡)中之烽,烽竿立于地面,使用辘轳升降烽。
升降烽火信号的烽索长三、四丈,等长或略长于烽竿。如《居延汉简释文合校》354·4(页546)“□索长四丈五尺”;393·9A(393·9B同,页549,550)“索长三丈一,完。”正与罗布泊附近发现烽竿高度相合。因烽竿本身长3.6米,再建于4米左右高台之上,即有7.6米。而上述简中索长三丈一即7.3米,四丈五有10.6米。[5]
综上,“表”是在烽竿上悬垂的布帛製作而成的长条状旗帜。当然“表”的形制在后代亦有演变。北宋官方兵书《武经总要·守城》(前集卷十二)有:“每将各设四表,贼来近,则举一表;贼至城,则举二表;贼登城,则举三表;贼攀女墙,则举四表;夜则加烛于表上,虞候战队视举表处急缓,如贼已向城、乘城,将士皆援。”此时,“表”已非布表,可能是篝笼之类,方可内置烛。
二、“表”的类别
从西北边塞汉简来看,汉时诸边燧皆有“表”。
根据“表”的大小不同可分“大表”、“小表”。
《居延新简》EPT68:84-85:“举堠上二蓬(烽),坞上大表一,燔一积薪。”《居延汉简释文合校》264·32(页441):“大积薪二,未更积;坞上大表一,古恶。”大表当为大的表帜,比“烽”大的多。《居延新简》EJT9.110:“小表”。“小表”的形制当小于一般的表帜。[1]
值得注意的是,同样作为信号使用的“烽”,按照其製作材料可分为草烽、布烽[7],但“表”只见“布表”。“莫当隧守御器簿”有: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三石 草烽一 汲器二 (EJT37·1541)
马矢橐一 布表一 储水罂二 (EJT37·1545)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橐一 布烽三 坞户上下级各一 (EJT37·1549)
此份兵器清单专门记载了“烽”有草、布製作,而“表”为布帛製成。
《居延新简》EJT37.1545:“马矢橐一、布表一、储水罂二”。“马矢(屎)橐”,是盛放马粪的布袋,而马、牛粪可在风乾粉碎后作为守御武器。《居延汉简释文合校》506·1(页607):“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马矢橐各一,毋。……布篷三,不具。布表一,鼓一,”结合“布表”录于守御器簿,可见“布表”就是用来发布敌情的信号“表”,它一般与“布烽”同时出现,主要是体现其製作材料。[8]
根据“表”的性质,除了发布敌警的“表”外,还有“兰(阑)入表”、“亡人赤表”、“诟表”。
其中“兰(阑)入表”为发现敌人正在侵犯边塞的警告性信号,如《居延新简》EJT23·765“兰入表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单小”。“亡人赤表”又作“亡赤”(EJT23·23)、“亡人表”(EJT23·991),为告示各边塞警戒追捕逃亡者的红色紧急信号,如《居延新简》EJT23·991“入亡人赤表二桓”、《居延汉简释文合校》212·9(页342)“出亡人赤表火一函”、502·3(页599)“出亡人赤表函一北”。“诟表”是用表号诟责,并需传递,可能是表示警告、责问某种违法行为。如《居延新简》EJT30·101“出诟表一通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EJT34·47“入诟表一通”、EJ·3“入诟表一通”、《居延汉简释文合校》 29·4“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月诟表”。
另外,根据“表”的安放位置可分为坞上表、地表。
《额济纳汉简》2000ES7SH1:1“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望坞上表”,见于考核嘉奖官吏的法令—“功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28·1(页42):“渠鉼庭隧以日出举坞上一表、一□,下餔五分通府。”126·40,536·4(页208):“有临莫隧长留人戍申日西中时受,止虏隧坞上表再通,坞上苣火三通。”“坞上表”应指安放坞顶上可以升举的表,主要见于额济纳流域肩水都尉辖区。西北汉简中有“堠上烽”、“亭上烽”,如《居延新简》EPT68·84-85:“隧长陈阳为举堠上二烽,坞上大表一,燔一积薪。”堠是了望敌情的土堡,规模比坞要大一些。堠上烽指安放堠顶之烽,是举烽主要所在和烽的主要品种。《居延汉简释文合校》14·11(页22):“●虏守亭障,不得燔积薪,昼举亭上烽一烟,夜举离合苣火,次亭燔积薪如品约。”亭障指亭与障,亭是秦汉时边地至内地管理烽燧报警之事的建筑,又称亭燧。它也管理治安、收纳行人住宿以及传送文书。而障主要指边塞险要之地驻扎士卒的城堡。
《居延汉简释文合校》68·109(页121):“门关戊随 地表币 坞户穿 地表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埃”。此段简文记录了“地表”的破损。《居延新简》EPC:36:“四月庚戌平旦,众骑亭举地表,下一苣火,再通。”可见“地表”同“苣火”一样,是用来发布敌情的信号旗帜。西北汉简习见“地烽”,如《居延汉简释文合校》116·41(页188):“居延地蓬一会”。“地表”大概置于烽台旁侧之坞中地面,亦採用地烽竿的设施升举。《额济纳汉简》2000ES7SF1:4有“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望地表”。汉简中的“望地”与“望坞上”、“望坞上表”与“望地表”格式相同,说明“地表”、“坞上表”二者并不同物,有位置高低之分,即前者安放地面,后者在堡顶。[9]“望地”应指随时观察地面情况,“望地表”指随时观察“地表”旗帜的升降,以更好地分析敌情,做好警戒。
三、“表”的用途
在汉代西北边塞,一般来说,如果有敌情,边地上屯戍的士卒往往会根据时间和事情的紧迫程度施放不同的烽火信号。在白天主要用“烽”,每次举三枚;“表”是在敌情紧急下作为“烽”的补充信号使用,有时“烽”、“表”同时使用。在夜晚传送敌情一般用“苣火”,每次举三枚,而在敌情特别重要时燃烧积薪。[10]如:
《居延汉简释文合校》14·11(页22)有肩水都尉府《烽火品约》:“●虏守亭鄣不得燔积薪。昼举亭上蓬一、烟;夜举离合苣火。次亭,燔积薪如品约。”其意谓:如果有敌人来犯,守卫边塞的亭障不能点燃积薪。白天只能是升举亭上烽,并点烟火;晚上则点燃用放置坞墙之上时离时合的离合苣火。在将敌情传递到下一个亭时,可按品约规定点燃积薪。
《居延新简》EPF16:1-17《塞上蓬火品约》是居延都尉府制定的烽火制度,提出在匈奴入侵甲渠殄北塞时要根据人数多少、到达区域、天气状况等作出不同的警情反应。
1●匈人奴昼入殄北塞,举二蓬,□烦(燔)蓬一[11],燔一积薪。夜入,燔一积薪,举堠上离合苣火,毋绝至明。
2●匈人奴昼甲渠河北塞,举二蓬,燔一积薪。夜入,燔一积薪,举堠上二苣火,毋绝至明。殄北三十井塞和如品。
3 ●匈奴人昼入甲渠河南道上塞,举二蓬,坞上大表一,燔一积薪。夜入,燔一积薪,举堠上二苣火,毋绝至明。
4●匈奴人昼入三十井降虏隧以东,举一蓬,燔一积薪。夜入,燔一积薪,举堠上一苣火,毋绝至明。
5●匈奴人昼入三十井候远隧以东,举一蓬,燔一积薪,堠上烟一。夜入,燔一积薪,举堠上一苣火,毋绝至明。
6●匈奴人渡三十井县索关门外道上隧天田失亡,举一蓬,坞上大表一,燔二积薪。不失亡,毋燔薪,它如约。
8●匈奴人入殄北塞,举三蓬。后复入甲渠部,累举旁河蓬。后复入三十井以内,部累举堠上直上蓬。
在一般情况下边塞守卒只需举烽或苣火,如果情况比较严重(如敌人较多或天田遭到破坏或要塞失守)则还要举表,点燃积薪。如第六条中规定当居延都尉一线关防要隘县索关天田被匈奴人攻破时,要同时举一烽、一坞上大表,还要点燃二堆积薪。第八条规定如果匈奴人攻破殄北塞,直入甲渠和三十井塞,形势危急,这时要不断地举烽示警。
综上,可将西北汉简中所见“表”与其他烽火信号列表如下:

信号
蓬(烽)

积薪
苣火
材料
草烽
布烽
布表

苇、芨芨草
时间

昼、夜

方式
升举
燃烧
位置
亭上
亭上烽



堠上
堠上烽



坞上
坞上旁烽
坞上表(大表)

离合苣火
坞上苣火
地面
地烽
地表


四、一组相关烽火词语“承苣”、“程苣”考释[12]
1.承苣
《居延汉简释文合校》 82·1(页144):“大、小积薪薄随。承苣少卅七。”
“承”有“备用”之义,汉简中习见,如:
“承索”,《居延汉简释文合校》49·3(页84):“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蓬,承索八”,145·15(页239):“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平毋承索二,地蓬索三”。承索,为备用的升降烽的绳索。
“承弦”,《居延汉简释文合校》193·6A(页306)有:“●平虏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六石糸承弦一,短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承弦为弓弦的副弦。
“承弩”,《居延新简》 EPT53:78:“三石承弩一,伤一渊,循一币。”“承弩”与“具弩”相对,是备用之弩。
因此,“承苣”应为备用的苣。在田野调查发掘中,已经发现了大量苇苣,有的堆放在坞墙外一角的坑内,有的堆放在望楼门前,这些可能就是备用之苣。
2.程苣
程苣,《中国简牍集成》第八册(页132):“程苣,燃苣火用的草把子。程,又作桯,即大苣。”[13]桯(tīng),《说文·木部》:“床前几也。”又作横木。《居延汉简释文合校》243·14(页406)有:“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桯各廿三。”而“程”或“桯”都与“大”无直接语意联繫,由此“程苣”并非大苣。再有,西北汉简中与“程苣”相关的例子有:
(1)《居延汉简释文合校》506·1(页307-308):“小苣三百,程苣九。”
(2)《居延汉简》莫当隧守御器簿EJT37:1553-1554:“小苣二百,程苣六。”
(3)《居延新简》EPT49:13B :“大苣卅,小苣、四尺苣各百。”
由上例(1)、(2)可见小苣与程苣的配备比例为100:3,但结合例(3)可知大苣与小苣的数量却为100:30,而且每燧一般準备程苣只有六—九枚,大苣却有数十枚,因此也可推知“程苣”并非大苣。
在居延肩水金关橐他塞莫当燧发现两件苣,是残长82釐米(原长约1米),直径8釐米的芨芨草把,分五节,中间横插二或三根短木棍。[14]由此可知“桯”指横木,也就是中间横插的短木棍。“盖‘桯’为直或横连之木,‘桯’在苣中腰或一端,升举时竖于堠顶谓程苣。”[15]製作苣的材料一般是就地取材,在居延用芨芨草,敦煌则取苇製作。居延发现的苣全长80釐米,底部直径约7 釐米左右,在中间横插三根木棒,棒长22—37釐米不等,各棒之间相距为20釐米左右。其余各苣,形制完全一样,唯棒长、棒距以及苣长大同小异。苣间的木棒,薛英群先生(1979:362)指出此木棒有平衡、定向、继火等三种作用。苣火不大,火力有限,多悬着于坞上烽竿使用,悬挂时为保持一定的重心,不致随风飘摆,使之相对平衡,所以加以木棒;为使苣燃后保持一定的方向,可于三根木棒处加系三条草绳,联结于竿头索上,确保相临烽燧能一目了然;第三个用途那就是继火作用,芨芨草晒乾后,极易燃烧,如遇劲风,也会突然熄灭,木棒燃后,既可继火,也可使芨芨草不致燃之太快,在某种程度上讲,起了苣火的调节作用。[16]
这也启发我们思考另外一个相关的烽火词语“箕木蓬”。《居延汉简释文合校》553·4(页652)“箕木蓬一,完。”《国语·郑语》:“檿弧箕服,实亡周国。”韦昭曰:“箕,木名。服,矢房也。”虽然汉简中并无木蓬,但此处“箕木”应指木架由箕木做成,“箕木蓬”即是安放在箕木做成木架之上的烽。
(4)《疏勒河流域出土汉简》113(页40):“大苣廿。”
(5)《居延汉简释文合校》264·32(页441):“毋角火苣五十。”
由例(3)、(5)可知还有“四尺苣”、“角火苣”,而且其数量与小苣接近。
罗布泊沿岸也发现苣:“亦有苇草把,长约3尺许,以草绳束之,盖古时有寇来则燔之,是以为警。”[17]此正与“四尺苣”(汉时一尺约0.23米)相当,长近一米。由此可以推测,此“苣”应为一般的苣,即“中苣”。大苣、小苣随此长度而有所增减。
1979年在敦煌马圈湾烽燧遗址中出土的西汉“苣”分大、中、小三种,皆为芦苇把。《敦煌汉简释文》1030: “十五日:一日休,一日苣,一日格,九日苇,三日运苇。”
大苣长2.33米,直径5釐米,用苇草数根拧成绳捆扎6道。中苣长33-35.5釐米,直径4.5釐米,多以苇草捆扎,个别用麻绳捆扎,道数约2—4道不等。大、中苣多置于烽燧坞墙外的堆放坑中。小苣以苇叶或蒲草叶捆成,长约8.7釐米,直径3釐米,用细麻绳捆扎3道,出土于居室内,像做引火用。另外,在敦煌西湖汉长城烽燧遗址D18(T9a)发现长180釐米、直径10釐米的苇苣,置于烽燧东侧台阶的方坑内纵横交叉分层堆放;D3(T6b)是长110釐米、直径10釐米的苇苣,在燧顶望楼门内前部呈东西堆放。
综合以上考古发现,可以推知,中苣长约1米,大苣应在2米左右,小苣则在30釐米以下。“程苣”是中间插有木棍的苣;而“四尺苣”是中苣的一种,“角火苣”则是小苣的一种,用芦苇做成。[18]
附记:本文曾在重庆市第七届语言学会年会上(2009年12月)宣读。同时本文得到重庆社科基金项目“战国楚简虚词研究(2007YY08)资助”。
(编者按:参考文献:
[1] 林梅村、李均明:《疏勒河流域出土汉简》,文物出版社,1984年。
[2] 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
[3] 居延新简整理小组:《居延新简—甲渠侯官与第四燧》,文物出版社,1990年。
[4] 魏坚:《额济纳汉简》,广西师範大学出版社,2005年。  
[1]另外还有烟、鼓等,具体可参见初师宾《居延烽火考述—兼论古代烽号的演变》,《汉简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页335-398。
[2]本文所讨论的问题仅限于目前所见材料,但居延肩水金关汉简、敦煌悬泉置汉简等材料尚未全部公布,有些结论可能还需要一些新材料来证实或修定。同时,本文有些结论是综合了相关学者成果,限于体例,未一一注明。
[3]《罗布淖尔考古记》,国立北京大学出版部,1948年,页106。
[4]黄文弼遗着,黄烈整理《黄文弼蒙新考察日记(1927—1932)》,文物出版社,1990年,页547。
[5]有的高台(如堠顶)约9-10米。
[6]初师宾认为“小表”即烽燧间定时进行例行联络的信号,见《汉边塞守御器备考略》,载《汉简研究文集》,页142-222。马怡则认为“小表”或即用来测时的“八尺之表”,见《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3期。
[7]《居延汉简释文合校》284·24(页479)有:“八月甲子,买赤白缯蓬一,完。”缯蓬即用帛製作的烽。
[8]初师宾(1984:167)疑“布表”即大表,可发布敌警;马怡(2006)指出“布表”其上或缀有布帛,用来测时。
[9]初师宾(1984:368-369)认为“地表”与“坞上表”同物异名;而“布表”主要见于守御簿,“坞上大表”主要见于由都尉府制定并发布的预警规则“烽火品约”,二者亦系同物。但实际上“坞上表”也可见于功令等,应是“布表”的一种。见初师宾:《居延烽火考述—兼论古代烽号的演变》,《汉简研究文集》,页335-398。
[10]每燧装备烽号的数量随时代变迁、边塞战事多少而不同。王莽初年每燧烽的数量至少为草烽一、布烽三,汉元帝时每燧备布烽六枚;“表”至少为一;苣火则是大苣六至九枚,小苣二百至三百枚;积薪则是大、小各三至四垛。
[11]“烦(燔)蓬一”疑有误,因汉代的“蓬”只可升举不能点燃。
[12]在西北边塞汉简中有两个烽火词语,语意待考。(1)守何表《居延汉简释文合校》214·47(页338):“第十八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长单威;斤刃决,斧刃决,守何表二,不鲜明。毋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转栌皆毋柅。狗少一。小积薪一,上便倾。”㡒(zhūn),指盛弩的布袋。当时居延都尉府对这些装备器物的管理相当严格,大约定期检查,有损坏丢失要追究燧长的责任,而此位单威燧长所管烽燧的兵器装备(锛、斧、表)损坏,积薪堆积不结实,东西丢失(㡒、柅、狗),肯定要受到上级处分。简文中提到“守何表”不鲜明,应指表帜破旧,没有及时更新。陈梦家《汉简缀述》(中华书局,1980年,页163)指出:“不知何所指,或是亭上表。”但“守何表”到底是什么性质的表,还有待考察。(2)旁蓬《居延汉简释文合校》13·2(页20):“到北界,举坞上旁蓬一通。夜,坞上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349·11(页541)“坞上旁蓬一通,同时付并山丙辰日入时”;349·14(页541)“旁蓬一通,夜食时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349·27(页542)“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
西北汉简中的烽火信号“表”檄,坞上旁蓬一通”。由上可知“旁蓬”是蓬(烽)的一种,但“旁蓬”到底是安放于坞内还是坞旁尚不清楚。
[13]《中国简牍集成》第一辑,敦煌文艺出版社,2001年。
[14]《居延汉代遗址的发掘和新出土的简册实物》,《文物》1978年第1期。
[15]程喜霖《汉唐烽堠制度研究》,三秦出版社,1990年,页60。
[16]薛英群:《居延〈塞上烽火品约〉册》,《考古》1979年第4期。
[17]《黄文弼蒙新考察日记(1927—1932)》,页545-546。
[18]角火苣,乃爝火、引火苣。爝,《说文·火部》:“苣,火祓也。”段玉裁注:“苣,束苇烧之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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