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物流形》补释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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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凡物流形》补释一则


(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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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物流形》补释一则凥和《凡物流形》补释一则
《凡物流形》补释一则(气)[1] 《凡物流形》简27
同简有二“和”,皆为整理者释。按:我们认为前一字隶定还可商榷。先把这两个字按先后顺序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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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来,上揭二字还是存在细微差别。后一字,从禾从口,确是和字;前一字从禾但不从口,所从为丿。从“丿”的用笔弧度以及所佔据位置来看,大致可以排除笔误的可能。此字当隶定为从禾从丿。我们曾考虑“穆”、“佞”等字释读的可能,均不能确定。此仍读作和。
(编者按:[1]凥,拙文《〈凡物流形〉劄记》(简帛网2009年1月1日)直接读作居,欠缺过渡,现在略作补充。按此字早期或释为居,或释为处。不过楚简中随着专门的“居”字(如《凡物流形》补释一则
《凡物流形》补释一则(老子丙6))的出现,且有林澐先生(《读包山楚简劄记七则》,《江汉考古》1992年4期。)释包山简“居处名族”以离析之。大致来说,居、处已然分别开来。前文指出简文此字隶定为凥,其实是“处”字。考虑到词例的因素而读作“居”。不过“凥”前一字《凡物流形》补释一则
《凡物流形》补释一则隶定有变化,应当会影响到“处”的进一步释读。笔者学力有限,今录以俟高明。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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