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襄公-秦“都邑”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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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秦“都邑”问题讨论


史党社
所谓秦人的 “都邑”研究,是探讨秦人历史的一个重要方面,较早的如王国维作《秦都邑考》[1]就有论述。近年探讨的文章很多,主要集中在所谓的秦人早期“都邑”西犬丘、秦的位置和性质,以及秦都城的位置、迁移及功能等两个方面。但是所谓的秦“都邑”的研究,实际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下面我们想就这些存在的问题略加讨论。
一、所谓秦“都邑”的概念
科学的概念是论证的前提。很多论者在探讨问题的时候,都自觉不自觉地用了“都邑”这个概念,来表达自己心目中都城的概念。在笔者看来,“都邑”本身就是一个含混的概念,用它来表达都城的概念是不恰当的。
在先秦文献中,“都邑”泛指城邑,就是城或一般较大的居民点,是人口集居之地。如《商君书·算地》说:
故为国任地者,山陵居什一,薮泽居什一,溪谷流水居什一,都邑蹊道居什一,恶田居什二,良田居什四。此先王之正律也,故为国分田数小。亩五百,足待一役,此地不任也。方土百里,出战卒万人者,数小也。此其垦田足以食其民,都邑遂路足以处其民,山陵薮泽溪谷足以供其利,薮泽堤防足以畜。[2]
又如《战国策·赵策》说:“入都邑,观人民谣俗。”《谷梁传》僖公十六年:“民所聚曰都。”云梦秦简《仓律》也有粮仓建在“都邑”的记载,其中“都邑”大概也是这个意思。由于先秦时代这些人口聚集之地,是当地的政治、经济、军事的中心。因为一般都筑有城,所以“都邑”的意思,就可方便地理解为城邑,都城当然是包于其内的。但若细分,则都、邑还是有别的,例如大家常常引用的《左传》庄公二十八年的那段话:
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
都邑恐怕还有大小之别,大曰都,小则曰邑。如《战国策·齐策》说:“战者,国之残也,而都县之费也。”鲍注:“小曰邑,大曰都。”齐在地方实行都、县制,“五都”所在也当是齐较大之城,一般较县邑为大。有了这样的区分,显然不能用“都邑”来一概表达都城的意思。按诸家在论述秦都城时,涉及的城邑之名总括如下:西犬丘、秦、汧、汧渭之会、平阳、雍、泾阳、栎阳、咸阳等九个。其中的汧渭之会,并不是城邑名,我们在一篇文章中业已指出[3]。由于有的论者在讨论的时候,事实上把都城的概念与“都邑”等同起来了,所以竟然认为上述九地,皆是都城,进而生出秦有“九都”之说。这显然是不对的。
不仅如此,作为都城,必是国家之都城,在两周时代,必是指周天子或诸侯国的国都。周边其他民族若有建国之实,也是可有国都的,例如中山国。我们知道,秦人建国,在春秋初年的襄公时代,此前秦人并没有建国,因而对于年代深入到襄公七年(前771年)即位之前的西犬丘、秦、汧三都邑是否为都城,是须加以辨别的。作为秦都城,有一个基本的条件,就是是秦国的政治中心,即中央政府的所在地。按照时间的界限以及政治中心的条件去衡量,在襄公七年秦立为诸侯后,跨入这个年代区间的秦都邑还有秦、汧两邑。关于二邑是否可称都城以及犬丘、秦、汧三者的地位转换,下文还有申述。
把上文综述起来,其实说了两个意思,第一,“都邑”先秦泛指城邑,不能用这个含混的概念,来表达都城的意思。在用“都邑”这个概念时,一定要头脑清楚,就是指的是城邑,都城、一般城邑皆可曰之。第二,秦之“都邑”,理解为都城时,必定是在秦被立为诸侯之后,此前作为秦政治中心的都邑,不可名为都城,须有明确的时间界定。
二、秦都城的演变过程——秦都城的标准探讨
根据《秦本纪》等文献记载,在西周晚期至春秋前期,伴随着周王朝的政治“外力”的册命作用,秦人在政治上逐步强大,秦祖由附庸而大夫,再到西垂大夫,直到建立了“诸侯”国家,成为诸侯。秦都城,就是在秦国家形成的过程中,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逐步形成的。秦之诸侯国家,主要以地域、行业划分它的臣民,是通过常设的官僚机构来实现对不同等级、不同地域人群的控制。秦人立国前的前国家阶段,虽然我们不能准确定位它的社会发展阶段和层次,但是它赖以维系秦人社会的组织手段,必定与立国后的国家阶段有所不同,血缘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秦本纪》记载,在春秋早期立国后,秦在中央设有史官等官员,在地方最主要的就是立县制。虽然在秦立国后,血缘因素的作用并未消失,但与前国家阶段比较,社会组织方式——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就是在社会结构的转变和秦人国家的建立过程中,具有多重功能的秦都城逐渐形成,那些早期的中心居邑性质的“都邑”,也完成了向典型都城的演变。
从早期中心居邑阶段向典型秦都城形成的时间界限,按照夏商周断代工程小组公布的年表,若以周孝王晚年(前867年左右)封非子于秦为附庸算起,到德公元年始居雍(前677年)为标志,则其间整整经历了190年!
随着秦的国家机器的基本建立,典型的秦都——雍城也出现了。雍城具有都城的基本特点,它是一个政治、经济、宗教、交通的中心,已经具备了东周诸侯国都城的基本要素[4]。雍城是拥有不同阶级身份与生产关系的人群的聚居地,与原来的秦、汧渭之会(应该还有汧,资料缺乏)相比较,居民构成肯定要复杂的多,已经超越了血缘关系。在武公时代秦的国家机器的基本确立,与随后的德公时代雍城典型秦都的形成,年代上的衔接,决非偶然!如果把雍城都城属性作为参照,按照这个条件往上溯逆,此前的西犬丘、秦、汧、汧渭之会、平阳(后二者的情况,我们还不能确知,但是相对于雍城,其缺陷是明显的),都部分地拥有了典型秦都的功能。如西犬丘是西畤之所在,在文公立鄜畤于关中以前,作为一个宗教中心是无疑的,秦、汧、汧渭之会、平阳四者都具有政治中心与交通枢纽的功能。西犬丘等诸“都邑“的功能,是典型秦都的分割。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秦都逐渐的演化过程,这个过程与秦人建国、秦的国家机器的建立过程,是同步的。
与德公时代始居的雍城这样典型的秦都相比,此前的秦都邑,只是部分地具备了秦都城的功能。若从发展的眼光看,它们虽不具备典型秦都的所有特征,初级特征明显,但也是秦都城发展史上有机的一环。我们认为,只要它符合我们上面提到的政治中心的基本条件就可以算作秦都,但是必须加上时间的界限,就是须在公元前襄公七年(前771年)立国以后。按照此条件,汧、汧渭之会、平阳都可看作秦都城,而西犬丘、秦却不是。此后,灵公曾居的泾阳、献公曾迁的栎阳,也应是秦都,此二者军事目的明显,也是分割了秦都城的政治、军事功能而已。但是按照我们的标准,它们的都城性质,恐怕也是可信的。
综上所述,典型秦都城的形成,是随着秦国家机器的建立同步进行的。随着武公时代秦国家机器的基本建立,作为政权象征的功能复杂的都城也在随后的德公时代完全形成。秦都城的发展过程,也是秦都城标准的形成过程。只有了解了这个过程与标准,才能科学地判断所谓的秦“都邑”是否秦都城。雍城与咸阳,可以说是典型的秦都,汧、汧渭之会、平阳,以及泾阳、栎阳等,虽然并不具备有二者那样完备的功能,但是只要它们符合秦政治中心,以及立国之后这两个基本的条件,还是可以看作秦都的。
三、秦都城研究的误区及其合理导向
现今的学者对于秦都城的探索,存在着许多误区。这些误区集中在对于秦立国前所谓的早期“都邑”的探索上。前述的概念不清,是一个首要的问题。有的学者含混地用“都邑”表达都城的概念,实际上是把秦早期都邑西犬丘、秦都当作都城来探讨的,殊不知建国前的中心“都邑”与建国后的都城,存在着本质差别,因此都是错误的。另外,在秦早期都邑探索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以下两个明显的误差。
第一,现在对秦的早期都邑的探索,探讨的主要的问题就是秦犬丘、秦的位置。在笔者看来,现阶段就去探讨西犬丘、秦的位置,资料并不完备,科学论证的前提并不充分,所以,若去做这样的研究,是多少有点急功近利的。
《秦本纪》中所说的西犬丘,位置在今之西汉水流域,大概没有疑问。此观点从《水经注》始发其端倪,后经王国维、段连勤[5]等的论证,在文献学上已经没有问题。后来有些学者或考古工作者作了一些踏查,开始讨论具体的位置。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西汉水流域大堡子山两周之际秦公陵园被发现后,西汉水流域早期秦文化的探讨陡成热点,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西犬丘位置的寻找。笔者以为,这个问题的最终的解决还得依赖考古资料,但是现今的西汉水流域科学的调查发掘工作,还是非常不足的。现在科学的发掘地点,只有大堡子山秦公陵园、春秋后期的赵坪墓地,以及正在进行的西山遗址的发掘,规模还是偏小,地点也偏少。近几年,甘肃、陕西、北京的考古工作者组成了联合考古队,对西汉水流域先秦遗址作了大规模和全面的调查,基本弄清了本地区寺洼与周秦遗址的分布状况,其中周秦遗址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有六巴图、赵坪、石沟坪、大堡子山和彭崖等。这些大遗址内涵丰富、延续时间长,而且在其周围还围绕着不少文化内涵相同的中、小型遗址,形成了3个明显的分布中心区:六巴图—费家庄、大堡子山—赵坪、雷神庙—石沟坪。调查者也推测西犬丘必定在这个三个中心区域之内,但却没有进一步的发掘解剖,没有更加丰富的资料来证明,现今若要明确说明西犬丘的位置,考古资料看来还是缺乏的 [6]。
同样的情况,一直延伸到整个秦人早期历史的探索。现今的秦人早期历史的探索,资料同样不充分,也不具备论证的充分条件。但是,近年秦人早期历史的探索,却十分热闹,文章迭出,笔者也曾参杂其中。按理说,在这样的条件下,对秦人早期历史的研究,只能根据有限的资料作一些有限的合理的推测,不容过度发挥。但是,有论者似乎对许多大的问题已经弄得相当清楚了,我们不知道《秦本纪》那些关于秦人早期历史的区区几百字,以及有限的先天不足的支离破碎的考古资料,还有存在争议的甲骨文、金文资料,到底能给我们提供多少信息?
第二,不知道秦都城的演变过程,以及秦都城标准的形成,想当然的说法很多。例如下例。
对于西犬丘地位的臆测。
西犬丘地位,在秦人发展史上,确实是十分重要的。随着同位于西汉水流域的大堡子山秦公陵园、赵坪墓地这些高级别遗址的发现、发掘,都凸显了西犬丘的重要地位。在文公之前,秦首领或国君所居,与西犬丘确又纠葛。但若象有的论者据此把西犬丘的地位无限夸大,就不对了,这其实是忽视了在西犬丘与秦、汧、汧渭之会的关系系统中,后三者的作用。确实,按照《秦本纪》的记载,非子居秦后,历经秦侯、公伯、秦仲三代,至秦仲子庄公时,又明确记载庄公居于犬丘;文公也在即位初年居于西垂宫,地点也当在西犬丘。襄公时所立之西畤,也在西犬丘附近。但是,如果把西犬丘因此一概说成文公初年以前的政治中心,甚或更晚时期的中心,那又怎样解释秦、汧、汧渭之会与西犬丘的关系呢?因为我们实在无法想象,秦、汧、汧渭之会三者,在它们作为秦之首领或国君之所居之时,其政治地位还不如一个并非头面人物所居的西犬丘!细读《秦本纪》,西犬丘实际主要作为政治中心的时代,就是在庄公时期,后来的襄公、文公,在短暂的时间后,都迁政治中心往汧或汧渭之会了。《帝王世纪》记载,襄公二年迁汧,在这里曾经发现了发现了大量的高级别的墓葬,说明《帝王世纪》的记载是可信的,也昭示了汧的政治地位的重要,因此有理由说汧曾经是政治中心。文公不但立鄜畤于汧渭之会,还进行了一系列建国立政的措施,这说明汧渭之会也已经是明确无误的政治中心——都城了。可见,说自非子居犬丘以来,西犬丘与秦、汧、汧渭之会四者的政治地位是互相转换、功能互补的,恐怕更加接近历史真实。真实的情况,可能象我们前所论述的一样,西犬丘、秦、汧、汧渭之会,应该都是分割了作为秦中心都邑或秦都所应有的功能,而不是全部,西犬丘当然也是如此。
我们可以西犬丘宗教地位的演化为例,说明西犬丘政治地位的变化。由于在非子被立为周之附庸“复续嬴氏祀”前,没有理由认为西汉水流域的秦人的身份有多高,虽然我们不敢肯定此时秦人的状况就是“亡其氏姓,踣毙不振;绝后无主,湮替隶圉”[7]的,大概也高不到那里去,所以我们没有充分的理由说在非子之前西犬丘有秦之宗庙。但在非子之后,秦邑立有宗庙,却应无疑问,因为《秦本纪》记载的非子封秦,就是“复续嬴氏祀”。而后曾经随都迁移,如平阳附近发现的武公及王姬钟,说明平阳有宗庙的存在;此后的雍城马家庄宗庙、咸阳秦宗庙的存在,都是证据。西犬丘是襄公始立的西畤之所在,但是在随后的文公时代,在关中西部也立鄜畤,所祭也是白帝,没有理由认为在立鄜畤已立之后,秦人在祭祀白帝之时还要跑回西犬丘。所以,鄜畤立于关中,祭祀同一个神灵,至少可看作是西犬丘宗教地位下降的标志。综上,由非子之后宗庙在秦、文公之后鄜畤之立,起码可以说明西犬丘之宗教地位是逐渐下降的。
宗教作为秦文化的较高层次的内容,可以看作是政治的分支。西犬丘宗教地位的演化,昭示了西犬丘政治地位的升降过程。虽然鄜畤立后,西畤也未废止;同时也存在秦公曾居西犬丘的记载——有作为处理政事的宫殿——西垂宫,但是,西犬丘的地位在非子之后逐渐下降,是确凿无疑的。明白若此,又怎么能把西犬丘的地位无限拔高、而忽视了同时存在的都邑的作用呢?
与上相联系,对于判断秦都标准的认识也是混乱的。
由于对于秦都城形成的过程缺乏深入研究,不了解秦都城的功能,是一个逐步的完善发展过程;更不了解的科学的都城概念。所以,不能准确分辨在考古遗存中,那些应是构成都城的要素,在认定都城的位置、判定相关的考古遗存的性质时,众口纷纭,谁也说服不了谁。
笔者认为,都城作为秦诸侯国家之国都,必定是秦中央政府之所在。那么,在考古发现中就应去寻找可以表达作为政治中心的国都地位的遗存,例如朝宫等可以象征中央权力的设施。在秦来说,按照《秦本纪》的记载,秦国君处理国家事务,是在某宫殿中,就是《秦始皇本纪》后部分所说的自襄公起,秦公所居之某宫。在这里,附近有无秦君及贵族墓地,有无畤、宗庙等祭祀中心,以及城的大小和规模,反倒成了判断是否都城的次要因素了,虽然这些因素也是权力结构的象征,并且与其他因素交织在一起。西犬丘在襄公、文公之时,可能在二公初立时,有作为朝宫的西垂宫之类的所在。同样,现今没有发现宫殿的汧、汧渭之会二邑,既然已经是年代跨入秦建国区间的秦都城,肯定也有宫殿或者具有类似功能的建筑设施的存在。由于这两处秦都的早期性质,所以它们可能并不具备秦都城的所有功能,例如汧,它并无畤的存在,也没有可以判断有宗庙存在的证据,所以作为宗教中心的特征恐怕是不突出的。汧渭之会现在同样没有宗庙存在的证据。但我们也不能由此否定二者的政治中心的地位,从而否定它们的都城性质。
所以,在实际中判断秦都城,只能以政治权力中心这一条为基本的标准,去寻找相应的朝宫、官署等遗存,然后结合文献加以判断。至于是否有高级别的墓葬、有否畤和宗庙的存在等等,只能是次一级的标准。
秦都城是在秦人秦人逐渐强大、中央政权逐渐确立的过程中形成的。探索秦都城,必须立足这个背景。秦人的强大,需要一个强大的政权,与支撑这个政权的首都,例如秦都雍城,就是这样一个典型而功能比较完善的首都。反过来,也只有在秦政权逐步确立后这样的都城才可形成,实际也正如此,我们前面已经论述。但是,随着秦政治重心的东移,雍城作为政权所在的地位不再,衰落就在所难免。所以我们判断秦都城,只能立足于秦国家政权的形成、演变与都城的关系这个基本点。
秦国家政权的形成,是社会结构等级化的结果,而促成秦社会等级化并最终形成“诸侯”国家的,有许多因素,例如政治(血缘关系、周王朝的“册命”、宗教等)、战争,以及人口、环境资源,甚或手工业、贸易等因素[8]。这些因素,也同时是秦都城形成的深刻原因,秦都城的结构、功能特点,也只能按照这些要求来形成。例如,作为功能复杂的雍城与贸易特征突出的栎阳的特点,肯定是不同的。若去考察雍城与栎阳的形制、布局,也可看到这种差别。秦都城的产生、迁徙和演变,可以看作是这些前提因素的消长和组合关系变化的结果。
国家是建立在等级制基础上的社会政权,它对内实施控制,对外宣示主权。社会结构的等级分化,是国家形成的基础。秦都城的产生与秦人国家政权同步,使我们在寻找秦都城的演变机制的时候,不得不与秦诸侯国家的形成过程联系起来考虑,使我们把秦都城形成的原因归结为社会结构的变化。而促成秦都城形成,以及它的功能的形成、分割、组合的原因,就是促使秦社会分化、国家形成的上述因素。这是我们评价、判断秦都城的基本思路,也应是可使秦都城研究深入进行的正确导向。
四、余论
近年关于秦“都邑”问题,出现了许多论著,但却缺乏对相关理论与标准的探讨,本文就是此方面的尝试之作。笔者以为,若无一致的标准,即使资料更加丰富,对于秦都城的探讨也仍将争论下去而不能最终解决。而若不把秦都城问题与秦的社会、政治结构的演变联系起来考虑,研究秦都城的学术意义也会大打折扣。在寻找秦的早期都邑时,笔者反对资料缺乏条件下所谓的“新说”、“新论”。因为在资料不具备的条件下,对于秦都邑,甚或所有秦人的早期历史问题,说的越多,错误就越多。所谓的“新说”之类,也就只能是标新立异的臆想。
以上论述若有过或不及,恳望同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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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国维:《秦都邑考》,《观堂集林》卷十二。下引王说出处同。
[2]大致相同的话又见于《商君书·徕民》。
[3]曲英杰:《先秦都城比较研究》,《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2期。
[4]史党社、田静:《陕西宝鸡地区新发现的宁王、马道口两遗址含义猜想》,秦俑博物馆编《秦文化论丛》第十一辑,三秦出版社2004年6月。
[5]段连勤《关于夷族的西迁和秦嬴的起源地、族属问题》,载《先秦史论文集》,《人文杂志》1982年增刊。又收入秦俑博物馆编《秦文化论丛》第一辑以及礼县秦文化研究会、礼县博物馆编《秦西垂文化论集》,文物出版社2005年4月。
[6]早秦文化联合考古队:《西汉水上游周代遗址考古调查简报》,《考古与文物》2004年第6期。
[7]《国语·周语下》。
[8]史党社:《秦人历史新探——从西汉水流域新近的考古调查说起》,“秦文化学术讨论会”(2005年10月,甘肃天水)论文。又见中国秦汉史研究会网站:http://www.bmy.com.cn/history/htdocs/index.asp2005年11月11日“论著发表”栏。
(史党社,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副研究员,复旦大学在读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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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8/526484.html

以上是关于秦襄公-秦“都邑”问题讨论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