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文化-蔡春娟:忽必烈時期北方的提舉學校官與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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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蔡春娟:忽必烈時期北方的提舉學校官與教授



蒙金戰爭使北方地區的社會、經濟遭受巨大破壞,文化教育事業也瀕臨絕境,各地廟學在戰火中焚毀殆盡。蒙古國時期,蒙古汗廷的一些漢族官員如楊惟中、耶律楚材等倡導保護儒士、修復學校;一些地方世侯也禮賢聚書、勸學事師,在自己轄區修建學校,任命學官,文教事業得到一定的恢復。元朝北方制度大多承襲自金朝,金時“提舉學校官”由文資官兼任[1]。蒙古國時期也有這種現象,如宋子貞在東平嚴實幕府,以詳議官兼提舉學校[2]。此外還有專任提舉學校官的事例,如1252年張德輝受忽必烈命提舉真定學校[3],1254年許衡亦受忽必烈之命擔任京兆提學[4]。從現有史料來看,蒙古國時期的學官除提舉學校官(或稱“提學”)外,還有教授、學錄、學政、學諭等。《山右石刻叢編》卷二四所載《后土廟重修記》(立於1242年)及《評事梁公之碑》(立於1242年)有“州教授”、“中書省選充州教授、縣教授”等題銜。這一時期的地方學官名稱,從忽必烈徵召李俊民的五道令旨石刻後面所列提名可以看得很清楚:“學錄[劉]汝楫,學政劉夢澤,學諭吳輝,提舉興修學校馮裕、劉興、張山[5],同提舉學校趙庚、申甫,澤州長官提舉學校段紹隆”[6],據《(乾隆)鳳臺縣志》卷四《職官》,申甫、段紹隆皆係州長官兼提舉職。可見,這裡“提舉學校官”是專職學官,“同提舉”則由州長官兼任。此時的學官名稱及職能已與金朝有所不同。但蒙古國時期的學校及學官建置尚沒有統一標準,即“職名未備,皆係承制劄授,學職繁多”[7],學官名稱直接沿用自宋、金。
元朝學校教育的真正恢復和發展則在忽必烈統治時期。世祖時期相繼頒佈了一系列興教崇文的詔令,地方官學漸漸發展起來。《山左金石志》卷二一至二四記載了中書省般陽、濟寧、濟南、益都、東平、河間六路及冠州、高唐州、德州、晉州、濮州五州興修廟學的碑文,從這些碑文可知,上述六路五州轄地內的官學在元代共修復46次,世祖一朝就有20次,此外還有多處新建的廟學[8]。與學校的興建相聯繫,地方學官的設置也逐漸完善起來。忽必烈即位之後在地方上設置的最早學官是諸路提舉學校官。中統二年(1261)翰林學士承旨王鶚“請於各路選委博學老儒一人,提舉本路學校。特詔立諸路提舉學校官,以王萬慶、敬鉉等三十人充之”[9]。
元初也有“同提舉學校官”一職,《山右石刻叢編》卷二五所載《霍州學記》碑文,乃至元四年(1267)“宣授平陽路提舉學校官段成己撰”,至元六年(1269)立石,書丹篆額者為“平陽路同提舉學校官劉嗣”。
元初的提舉學校官也並非全是專職,也有不少兼職的例子。如王得輿、徐世隆、姚燧,詳見後文。
至元六年元政府又規範了地方學官的設置。對於各路提舉學校官,規定“欽受宣命人員,擬合依舊存設,其餘委用人員,擬行罷去”[10]。由此可知此時學官設置混亂,有地方自行委任的抑或蒙古國時期的提舉學校官到元初仍在繼續任職。如李龍輔,以德業文章見稱於世,為保定路提舉學校官二十餘年,至元初官制行,為束鹿主簿[11]。
提舉學校官的設置旨在派專人督促一路諸廟學的修復、重建與教學,體現了統治者對學校建設的重視。但是學校的修建需要財力和人力,沒有地方官府的參與和地方豪紳的贊助不可能實現。而歷經半個世紀的紛戰,元初社會尚缺乏尊儒崇文的風氣,因此中書省規定:凡朔望日,“自長次以下正官同首領官,率領僚屬吏員,俱詣文廟燒香。禮畢,從學官、主善詣講堂,同諸生并民家子弟願從學者,講譯經史,更相授受”[12]。此舉一是加強地方官對地方教育的重視,二是樹立崇儒尚文的榜樣,使民衆效仿。
元朝在滅南宋后,在南方各路亦設提舉學校官(或称“提学”)一職,同时在道一级設有儒學提舉司衙門,其下也設提舉學校官。但兩者所屬和性質不同。路所設提舉學校官“與教授並為學官”[13],“同管學事”[14],是路學的一個學官。而各道所設提舉學校官則屬於管理官職。至元十九年(1282),浙西道提刑按察司指出,“本道既有儒學提舉司衙門,其各路提學職事委是不應設立”,因此要求將各路“提學職名”革罷。浙西道宣慰司經議擬決定:杭州路係上路,儒學生員數多,保留提學一職,其餘路學元設提學人員都革去(文書提到平江路提學勾煒係欽受宣命人員,當時已經任滿離職,所以真正保留的只有杭州路儒學提學)[15]。江南各路提舉學校官設、罷時間不一,至元二十一年(1284)中書省下令將之全部革罷。理由是提舉學校官與教授等學官其品級相懸,於義未當,路與道均設提舉學校官,易造成官冗人濫的弊端。此次下令革罷的不僅是路提學一職,連道一級的儒學提舉司也革罷了,學校相關事宜“令各處文資正官一員專一提調”[16]。制度又回復到金朝時期。但從史料看,各地並未嚴格執行中書省的令文,據《至正金陵新志》卷六上《官守志》“江東道儒學提舉司”條,建康路提舉學校官至元二十一年設,二十三年(1286)四月革罷,改設江東道儒學提舉司衙門,二十四年(1287)亦罷,原提舉、副提舉於路學置司。可見江東道建康路的情況與中書省規定的撤罷時間完全不同。至元二十四年,在葉李的建議下,於南方各道按察司置司去處,重新設立儒學提舉司,提舉、副提舉各一員,專一提調學官,講習諸生經史,講明治道[17],屬於地方儒學管理機構。元貞元年(1295)定制在行省一級設立儒學提舉司,其性質與至元二十四年各道儒學提舉司相同。
北方的諸路提舉學校官在滅南宋前後漸漸不見於史載,取而代之的是後來行省一級的“儒學提舉”,北方在道一級未設過提舉學校官。至元十年(1273),中書吏禮部的符文中提到“外路官員、提學、教授”的釋奠服色問題[18],表明此時各路的提舉學校官尚存在。就筆者所見,中統、至元初任提舉學校官的實例較多,之後就比較少見了。任職較晚的實例,一是王得輿,他在中統初任興元路提舉學校兼本路勸農事,至元十三年(1276)以目疾力辭提舉職[19];一是張履,據《益都金石記》卷三所載《元萬壽宮經幢記》,他在至元十四年(1277)自稱“益都路提舉學校官”;趙子元屬於特例,元朝在至元十九年(1282)纔下令云南設學,至元二十四年大理新修文廟成,時趙子元為“大理等路提舉學校”[20]。至元二十五年(1288)翰林國史院與集賢院議擬學官格例時指出,“江淮以北路分,目今不設提舉”[21],這表明此時北方各路已沒有提舉學校官。北方行省的儒學提舉出現較晚,與路提舉學校官沒有明顯的接續關係。從任職實例來看,北方儒學提舉都在世祖朝之後,萧?是任職較早的儒學提舉[22]。另外,北方儒學提舉的任職人數也比南方儒學提舉少得多。櫻井智美統計了1277—1368年儒學提舉、副提舉的出身地和任官地,就任官地來看,任職中書、遼陽、陝西、四川、河南等地的提舉有元一代只有31人,而湖廣、江西、江浙三省的提舉人數則多達134人[23]。
另外,世祖时期新的國子學建成後,將太宗時所設燕京國子學改為大都路學,署曰提舉學校所。自提舉以下,設官有差。有提舉一員,教授二員,學正二員,學錄一員。[24]即大都路儒學提舉只是大都路學的一個學官。大都路儒學提舉到元末還存在,顺帝时汴梁人歸暘轉任大都路儒學提舉,但未上[25]。
至元六年(1269)在整頓諸路提舉學校官的同時,又設立教授一職。當然,此前恢復修建起來的廟學已有教授等人員在教學。如中統四年(1263)晉州有教授任毅等學官[26];至元五年(1268)潞州學有教授李質[27];至元四年(1267)淄川縣學有教授范某[28]。表明至元六年前各處學校,包括縣學都普遍存在教授。此次只是認定教授一職乃政府官職,並且只在路、散府、上中州學校設置。同時規定:若學校已設有教授,要考究其德行學問,稱職者依舊任職;若不稱職,或沒有設教授的學校,則令各處官司取問衆儒人推舉保申,經考察合格,纔能上任[29]。
這次沒有規範學正、學錄、教諭的設置,实际上這些學官稱謂從蒙古國時期延續下來繼續在使用。如隰州有“學正李師顏”[30];晉州學有“學錄朱文禮”[31];安平縣學有教諭李曜[32]。
另外,此時仍有“學政”[33]的稱謂,《(道光)臨邑縣志》所載立於至元十二年(1275)的《河間路臨邑縣重修廟學記》,就提到“河間路學政高陽苑芝”。
元朝是在至元二十一年(1284)規範了北方儒學官的設置與額員,規定路設教授、學正、學錄各一員,散府、上中州設教授一員,下州設學正一員,縣設教諭一員,此外,路、府、州、縣各添設直學一員[34]。此前地方學校教官沒有固定的設置與員數,如河間路在至元十二年時至少有學政一名、學錄一名,教諭兩名[35]。京兆路至元十三、十四年時至少有教授李庭、孟文昌兩人,學正駱天驤、董某兩人,學錄徐鼎一人[36]。

中統二年(1261)王鶚倡導設立的三十名提舉學校官都是亡金名士、博學老儒,其中不乏金朝進士出身。其後相繼設立的提舉學校官也都是文學出衆或地方名流。如王萬慶,乃金代翰林修撰、書畫家王庭筠繼子,文章字畫能世其家,仕金至行尚書省左右司郎中[37]。敬鉉[38](字鼎臣,號大寧先生,易州人)、李國維[39](字得之,號竹齋,淄川人)都與元好問為同年進士,仕金為縣令。段成己(字誠之,號菊軒,平陽稷山縣人)為正大進士,金末著名詩人,與兄段克己並稱“二妙”[40]。陳庾(字子京,號詹軒,河東人),少時即有文名,與兄陳賡、弟陳膺號為三鳳[41]。
這批人任提舉學校官前大多已有教學經歷,或從事過與文化事業有關的活動,如太宗八年(1236)立燕京編修所,王萬慶任編修所次二官[42]。陳庾曾任平陽經籍所校讎領所事[43]。憲宗時王得輿(字載之,濩澤高平人)做過家塾教師,後李德輝起為興元三教提領,倡修廟學[44]。憲宗時敬鉉於燕京行尚書省官員月合乃家坐館授業[45],弋彀(原名弋彀英,汝州人)亦曾被中書楊惟中館於家,令教誨諸子[46]。段成己曾在民間以教書為業[47],薛玄(字微之,號庸齋)在太宗時做過應州教授,後在洛西以講學為業[48]。楊弘道(字叔能,淄川人)金末入宋,任襄陽府學教諭、權唐州司戶參軍兼州學教授等職[49]。杜瑛(字文玉,霸州人)金亡後曾教授汾、晉間[50]。
元朝時與蒙古國時期相同,有專任的提舉學校官,也有以別職兼任的。中統至元初專任的提舉學校官較多,如敬鉉為中都路、陳庾、段成己為平陽路、王得輿為興元路、李國維為河南府路[51]、弋彀為太原路、高詡[52]為濟南路、楊弘道[53]、張履[54](字維則,蘆台人)為益都路提舉學校官。兼任提舉學校官的如中統初王得輿為興元路提舉學校兼本路勸農事[55],中統三年(1262)徐世隆(字威卿,陳州西華人)以太常卿掌禮樂,兼提舉本路(東平)學校事[56];至元十二年(1275)姚燧(字端甫,號牧庵)為秦王府文學,兼提舉陝西、四川、中興等路學校[57];中統四年(1263)王安上為宣差節度同知兼提舉學校,據《常山貞石志》所載《晉州五嶽觀碑》,王氏一家在晋州势力极强,碑后所列“宣授千戸王安國,宣授千戸王安民,奥魯千戸王安德,宣差節度使功德主王安仁,宣差節度同知兼提舉學校王安上”,此五人是兄弟。
這一時期的提舉學校官沒有固定的任期,如姚燧任提舉學校官只有一年左右,旋受命三使蜀[58];王得輿在中統初年擔任興元路提舉學校兼本路勸農事,直到至元十三年(1276),以目疾力辭提舉職[59],擔任提舉學校官有十幾年。
另外,提舉學校官的提調管理範圍也不一致,有專司一路提舉的,也有兼提調幾路的提舉學校官。如杜瑛,受中書左丞張文謙薦舉,起為大名、彰德、懷孟等路提舉學校官[60]。姚燧以秦王府文學兼提舉陝西、四川、中興等路學校。
不少提舉學校官在任職期間能積極操辦學校事務。如陳庾在平陽路提舉學校官任上,進德義,樹教化,勉學戒惰,風俗為之一變。可惜第二年即卒[61]。王得輿為興元路提舉學校官,至則請建廟學,親督其事[62]。弋彀授太原路提舉學校官,至則倡明正學,蕩滌余習,文風為之一新[63]。
由上可見,元初的提舉學校官制度極其混亂。兼職和提調幾路的提舉學校官無疑屬於管理職。依照至元六年中書吏禮部劄子,“舊例,外路學校,教授一員,別無另設提舉學校職名,止是隨路、府、州長貳或運司文資官兼充。即目隨路已設提舉學校……”[64],專司一路的提舉學校官是路學的一個學官,同時兼具原來屬於地方文資官的管理職能。正因如此,至元十三年將諸路提舉學校官制度推廣到南方諸路時,其管理職能與道一級專司管理的提舉學校官重疊,而作為路學的一個學官,又與教授等學官品級相懸,引起混乱,招致按察司官注意,經朝廷議擬將之撤罷。
就提舉學校官的升遷來看,很多人或因年老或不願為官自行隱退終於此職,如王得輿以目疾辭此職後,授教授亦不就,不再仕進[65];弋彀任此職後退居覃懷,以琴書自樂[66]。亦或有的人根本就未上任,或上任不久即辭職。如杜瑛受薦舉起為大名、彰德、懷孟等路提舉學校官,辭不就[67];薛玄在中統初被召為平陽、太原宣撫,不起,又授提舉河南學校,亦不起[68]。楊弘道在至元初所撰《李氏遷祖之碑》,題名“宣授益都路提舉學校官淄川楊宏道撰”[69]。但元人于欽、鮮於樞在談及楊弘道生平時,均未提及他任提舉學校官一事,只言晚歲寓益都,浮沉閭里,以詩文自娛[70]。似乎楊弘道並未上任。還有段成己,碑文中雖有“宣授平陽路提舉學校官段成己”的記載,但元人著述裡也有“入元後朝廷特授平陽路提舉學校官,不起”的說法[71]。可能楊弘道、段成己雖接受了朝廷任命的稱號,但未上任。樂於仕進者都能仕至高位。如徐世隆後於至元元年(1264)遷翰林侍講學士,歷吏部尚書、按察使等職[72];姚燧後歷按察使,入為翰林直學士,終翰林學士承旨[73]。

忽必烈時期北方的學官多數來自金朝進士或下第舉人,他們以文名於世,在地方上有一定影響力,因而被舉薦為學官或因為有名望而任命為學官。知道舉主姓名的,如張延乃禮部尚書趙椿齡舉薦為教授[74],馮善主乃國子祭酒耶律有尚舉薦為學正[75],楊文郁乃按察使陳祐舉薦為教授[76]。李庭為金朝詞賦進士,中統元年(1260)廉希憲、商挺署為講議,至元七年(1270)敕授京兆教授[77]。後來也有國子伴讀授為教授的,如梁宜以國子伴讀授開平路儒學教授[78],不過他的任職在皇慶二年(1313),是世祖以後的事。
元代學官的升遷一般遵循直學——教諭——學錄——學正——府州教授——路教授的路徑,這是元代士人一條重要的入仕途徑。但要從低級學官逐步升遷為級別較高的教授,所歷月日,往往前後三十餘年,特別是獲得教授一職更難,往往待選至年老甚至於老死。但從史料看,忽必烈時期北方的情況似乎要好得多。據《金石萃編未刻稿》所載《府學公據》、《陜西學校儒生頌德之碑》、《崇靈廟記》可知,至元十四年時駱天驤為京兆路府學學正,至元十七年(1280)為安西府學教授,升遷並未受阻[79]。還有上面提到的馮善主,他由平灤路儒學正,不久升為冀州、遼陽教授。
另外,除不樂於仕進者,北方學官很少終於教職,相當多人進入流官系統。有的轉為地方州縣官,以任主簿者居多。如武震(1229—1285,字威卿,趙州平棘縣人),就學于真定李謙(字進之,號迂軒),有文名,史天澤曾禮聘為家庭教師。至元十一年(1274)被舉為州學敎授,“一新殿堂齋房,大集諸生修教事,由是趙學興盛為河朔先”。二十一年(1284)調濮州臨清縣主簿,終於此職[80]。馮善主(1246—1307,字君恊,右北平石城人),嘗從許衡遊,至元二十五年(1288)以祭酒耶律有尚推薦,得授平灤路儒學正,升冀州、遼陽教授。後升興州宜興縣主簿,終於縣主簿職[81]。滕安上(1242—1295,字仲禮,中山人),自幼克自砥礪,勤心聖學。長被薦於朝,授中山府學教授,升禹城縣主簿,歷國子博士、監察御史等職,終於國子司業[82]。
還有不少人入為翰林院、太史院官。如宋景祁,高平人,初為平原教授,以經術訓諸生,風化大行,升晉城令。後家居七年,朝論高之,擢史館編修,遷諭德[83]。據《山右石刻叢編》所載《趙仲墓誌》、《玉皇行宮記》,至元三十一年(1294)時宋景祁為國史院編修官,大德元年(1297)時為鄉寧縣尹。王構,字嗣能,號秦溪,平定州人。初舉孝廉,授寧夏路教授,歷翰林學士,吏部主事,晋寧縣尹,改國子監丞、升司業,與祭酒許衡同定學規。出同知衢州路總管事,卒于官。大德四年(1300)所立《劉義碑》,即為王構所撰[84]。楊文郁,字從周,號損齋,濟陽人。初居鄉里以教授為業,王惲曾上書舉薦過他,對其評價極高,後按察使陳祐薦,除闕里敎授。至元十五年(1278)薦授應奉翰林文字,進修撰、直學士,改國子祭酒,終翰林學士。大德五年(1301)所立《欒城縣重修廟學記》,即為楊文郁篆額[85]。楊桓,字武子,兖州人。中統四年(1263)補濟州教授,又為濟寧路敎授,後歷太史院校書郎、監察御史、秘書少監等職[86]。
其中不乏升任較高職位者,如滕安上終於國子司業、王構亦歷國子司業出為路總管、楊文郁終於翰林學士。
順便提一下,元初儒士除大批擔任儒學學官外,還有部分人轉任蒙古字學學官、醫學教官。蒙古字是元朝新創的一種文字,為推廣普及,政府在全國普遍設置蒙古字學,以教授這種文字,地方蒙古字學的建置不亞於儒學。有的儒士通曉這種蒙古字,就擔任起蒙古字學教官。元初如馬充實,字士輝,覃懷河內人,許衡弟子。八思巴字創立不久,馬充實即“旁曲通暢,單出雜比,會其指歸,學者爭詣門請業”。許衡薦於朝,忽必烈親自召見,授懷孟路蒙古字教授。再授襄陽路均州判官,不樂仕進,辭歸[87]。還有裴滿翼,女真人,曾任蒙古國子學教授,後任陳留令、儀封縣令[88]。
金元時期儒醫非常多,並形成一條由儒而醫,由醫而仕,最終登上高品位的一條為官途徑。也有不少儒士擔任醫學教官。如宋超(1251-1316),幼業經,隸兵籍。至元十四年(1277)至京師從名儒忽吉甫(時為諸道醫學提舉)學,以學業優異,忽吉甫薦為太原醫學正,二十四年轉大都醫學教授。後名聞禁中,為一代名醫,仁宗時升昭文館大學士[89]。趙友,字鵬舉,登封人。幼事科舉,有聲場屋,乃一介書生且善醫。定宗三年(1248)到長安,知名關中,至元十三年為京兆醫學教授[90]。李綱,字文紀,真定人。居洛西,以儒業醫,中統建元後,任南京路醫學教授,後又改襄陽醫學教授[91]。
儒士擔任醫學教官,與儒學教官的交往同樣密切。至元十八年(1281),請魏初為醫學教授趙友寫墓誌銘的乃是王府典書、京兆路儒學教授孟文昌[92]。
由上可見,忽必烈時期北方學官不僅升任教授沒有障礙,且有不少人由教授轉入中央及地方行政或文化機關,更有升至較高職位者。不同於南方教官升遷艱難。
(本文原發表在《隋唐遼宋金元史論叢》第三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4月)
[1]元好問《遺山集》卷一七《朝散大夫胡公神道碑》(葉7b):“舊制,文資官例提舉學校”,《四部叢刊初編》本。
[2]宋濂等《元史》卷一五九《宋子貞传》,中華書局,1976年,3735頁。
[3]蘇天爵《元朝名臣事略》卷一〇《宣慰張公》,中華書局點校本,1996年,205頁。
[4]《元史》卷一五八《许衡传》,3716頁。
[5](清)姚學甲、林荔纂修《(乾隆)鳳臺縣志》卷四《職官》在三人名下皆注“提舉學校”,沒有“興修”二字。《中國地方志集成·山西府縣志輯》37,鳳凰出版社等,2005年,84頁。
[6]《(乾隆)鳳臺縣志》卷一九《輯錄》“元令旨五道石刻”,407頁。
[7]《(乾隆)鳳臺縣志》卷一九《輯錄》“元令旨五道石刻”,407頁。
[8]詳見王立平《元代地方官學體系的發展概況》,《固原師專學報》1995年第2期,51—59頁。
[9]《元史》卷四《世祖記一》,74頁。
[10]《廟學典禮》卷一《設提舉學校官及教授》,王頲點校《元代史料叢刊:廟學典禮》,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13頁。
[11](清)楊晨纂《(光緒)定興縣志》卷一七《李仲墓碑》,《歷代石刻史料彙編》,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0年,12冊894頁。
[12]《廟學典禮》卷一《官吏詣廟學燒香講書》,12頁。
[13]《廟學典禮》卷一《革提舉司令文資正官提調》,24頁。
[14]張鉉《至正金陵新志》卷六上《官守志》“至元二十一年建康路設提舉學校官,與教授同管學事”。《宋元方志叢刊》,中華書局,1990年,6冊5588頁。
[15]《廟學典禮》卷一《郡縣學院官職員數》,16頁。
[16]以上見《廟學典禮》卷一《革提舉司令文資正官提調》,24頁。
[17]《廟學典禮》卷二《左丞葉李奏立太學設提舉司及路教遷轉格例儒戶免差》,28頁。
[18]《廟學典禮》卷一《釋奠服色》,14頁。
[19]蒲道源《閒居叢稿》卷二六《西軒王先生行實》,《元代珍本文集彙刊》,台灣國立中央圖書館編印,1970年,959頁。
[20]羅振玉編《金石萃編未刻稿》卷上《大理新修文廟記》,《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台灣新文豐出版公司,1977年,5冊3655頁。
[21]《廟學典禮》卷二《學官格例》,38頁。
[22]蘇天爵《滋溪文稿》卷八《元故集賢學士國子祭酒太子右諭德蕭貞敏公墓誌銘》,中華書局點校本,1997年,114頁。
[23]櫻井智美《元代の儒學提舉司——江浙儒學提舉を中心に》,《東洋史研究》第61卷第3號,2002年,55—84頁。
[24]《元史》卷八一《選舉一·學校》、卷九〇《大都路都總管府》,2032頁、2300頁。
[25]《元史》卷一八六《歸暘傳》,4269頁。
[26](清)沈濤輯《常山貞石志》卷一五《晉州五嶽觀碑》,《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18冊13428頁。
[27](清)楊篤纂《(光绪)潞城縣志》卷三《潞城縣重俢宣聖廟記》,《歷代石刻史料彙編》,13冊981頁。
[28](清)畢沅輯《山左金石志》卷二一《淄川縣學講堂詩刻》,《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19冊14720頁。
[29]《廟學典禮》卷一《設提舉學校官及教授》,

13頁。
[30](清)胡聘之輯《山右石刻叢編》卷二五《嘗榖臺碑》,背陰刻有隰州屬官,其中有“學正李師顏”。《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20冊15514頁。
[31]《常山貞石志》卷一五《晉州五嶽觀碑》,《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18冊13428頁。
[32](清)吳汝綸纂《深州風土記》卷一一《元安平縣廟學記》,《歷代石刻史料彙編》13冊462頁。
[33]蒙古國時期有“學政”的稱謂,元朝定制後稱為“學正”,但“學政”又見於元末史料,《兩浙金石志》所載《元慶元路興修儒學碑》(至正21年)及《元杭州路重建廟學碑》(至正24年)都有“學政”一職。
[34]《廟學典禮》卷六《山長改教授及正錄教諭格例》,136頁。
[35](清)沈淮纂修《(道光)臨邑縣志》卷一四《河間路臨邑縣重修廟學記》,《歷代石刻史料彙編》13冊994頁。
[36]《金石萃編未刻稿》卷上《大元國京兆府重修宣聖廟記》、《重立文廟諸碑記》,《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5冊3624頁、3627頁。
[37]《遺山集》卷一六《王黃華墓碑》(葉8b)。
[38]《元史》卷一七五《敬儼傳》,4096頁;吳澄《吳文正集》卷一一《春秋備忘序》,《元人文集珍本叢刊》3冊223頁。
[39]王惲《秋澗集》卷九三《玉堂嘉話》(葉9a),《四部叢刊初編》本;《遺山集》卷一六《沁州刺史李君神道碑》(葉14a),碑主李楫“次子國維,興定五年進士,歴符離葉令,淳正古雅,爲時聞人”。
[40]蘇天爵編《國朝文類》卷五六《稷山段氏遷表》(葉21a),《四部叢刊初編》本。
[41]程鉅夫《程雪樓文集》卷二一《故平陽路提舉學校官陳先生墓碑》,《元代珍本文集彙刊》,台灣國立中央圖書館編印,1970年,807頁。
[42]《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材傳》,3459頁;《欽定日下舊聞考》卷四三《內城·中城一》,《文淵閣四庫全書》497冊608頁。
[43]《程雪樓文集》卷二一《故平陽路提舉學校官陳先生墓碑》,《元代珍本文集彙刊》,807頁。
[44]《閒居叢稿》卷二六《西軒王先生行實》,《元代珍本文集彙刊》,959頁。
[45]《元史》卷一三四《月合乃傳》,3245頁。
[46](清)趙林成等纂修《(道光)直隸汝州全志》卷九《元弋彀墓》,《新修方志叢刊》河南方志之六,台灣學生書局,1968年,1114頁。
[47]《國朝文類》卷五六《稷山段氏遷表》(葉21a)。
[48]《程雪樓文集》卷九《薛庸齋先生墓碑》、卷二二《洛西書院碑》,《元代珍本文集彙刊》,359頁、825頁。
[49]魏崇武等校點《楊弘道集》附錄一《生平資料》,《元代別集叢刊》,吉林文史出版社等,2010年485頁。
[50]胡祗遹《紫山大全集》卷一八《緱山先生杜君墓誌銘》,《文淵閣四庫全書》1196冊304頁;馬祖常《石田文集》卷一一《皇元敕贈翰林學士杜文獻公神道碑》,《元人文集珍本叢刊》6冊638頁。
[51]姚燧《牧庵集》卷三《樗菴集序》(葉11b)有“故河南府提舉學校李君竹齋”句,《四部叢刊初編》本。
[52]據《山左金石志》卷二一《總管張公先德碑》(至元三年立),撰文者為“濟南提舉學校官高詡”。《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21冊14719頁。
[53](清)段松苓輯《益都金石記》卷三《李氏遷祖之碑》(至元七年)乃“宣授益都路提舉學校官淄川楊宏道撰”。《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20冊14867頁。清人為避乾隆諱,將“楊弘道”改為“楊宏道”。
[54](清)鄧嘉緝纂《(清光緒)臨朐縣志》卷九下《藝文》載《宣授千戶井公先塋碑》(至元三年)為“益都路提舉學校官蘆臺張履維則記”,《石刻史料新編》第三輯第28冊9頁。
[55]《閒居叢稿》卷二六《西軒王先生行實》,《元代珍本文集彙刊》,959頁。
[56]《元朝名臣事略》卷一二《太常徐公》,249頁。
[57]《牧庵集》附錄《牧庵年譜》(葉1a),《四部叢刊初編》本。
[58]《牧庵集》附錄《牧庵年譜》(葉1a);《元史》卷一七四《姚燧傳》,4057頁。
[59]《閒居叢稿》卷二六《西軒王先生行實》,《元代珍本文集彙刊》,959頁。
[60]《紫山大全集》卷一八《緱山先生杜君墓誌銘》,《文淵閣四庫全書》1196冊304頁;《石田文集》卷一一《皇元敕贈翰林學士杜文獻公神道碑》,《元人文集珍本叢刊》6冊638頁。
[61]《程雪樓文集》卷二一《故平陽路提舉學校官陳先生墓碑》,《元代珍本文集彙刊》,807頁。
[62]《閒居叢稿》卷二六《西軒王先生行實》,《元代珍本文集彙刊》,959頁。
[63]《(清道光)直隸汝州全志》卷九《元弋彀墓》,《新修方志叢刊》河南方志之六,1114頁。
[64]《廟學典禮》卷一《設提舉學校官及教授》,13頁。
[65]《閒居叢稿》卷二六《西軒王先生行實》,《元代珍本文集彙刊》,959頁。
[66]《(清道光)直隸汝州全志》卷九《元弋彀墓》,《新修方志叢刊》河南方志之六,1114頁。
[67]《紫山大全集》卷一八《緱山先生杜君墓誌銘》,《文淵閣四庫全書》1196冊304頁;《石田文集》卷一一《皇元敕贈翰林學士杜文獻公神道碑》,《元人文集珍本叢刊》6冊638頁。
[68]《程雪樓文集》卷九《薛庸齋先生墓碑》、卷二二《洛西書院碑》,《元代珍本文集彙刊》,359頁、825頁。。
[69]《益都金石記》卷三《李氏遷祖之碑》,《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20冊14867頁。
[70]《楊弘道集》附錄一《生平資料》,《元代別集叢刊》,485頁。
[71]《國朝文類》卷五六《稷山段氏遷表》(葉21a);《山右石刻叢編》卷二六《河中府廟學碑》,《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21冊15541頁。
[72]《元朝名臣事略》卷一二《太常徐公》,249頁。
[73]《牧庵集》附錄《牧庵年譜》(葉1a);《元史》卷一七四《姚燧傳》,4057頁。
[74]《滋溪文稿》卷一四《故真定路儒學教授節軒張先生墓碣銘》,216頁。
[75]《程雪樓文集》卷一八《故登仕郎蔚州安定縣主簿馮君墓碣》,《元代珍本文集彙刊》,702頁。
[76]《常山貞石志》卷一六《欒城縣重修廟學記》,《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18冊13452頁。
[77]李庭《寓庵集》附錄,王博文《故諮議李公墓碣銘並序》,《元人文集珍本叢刊》1冊53頁。
[78]顧嗣立《元詩選癸集上》,中華書局點校本,2001年,273頁。
[79]《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5冊3627、3628、3642頁。
[80]《程雪樓文集》卷二二《濮州臨清縣主簿武先生墓表》,《元代珍本文集彙刊》,844頁。
[81]《程雪樓文集》卷一八《故登仕郎蔚州安定縣主簿馮君墓碣》,《元代珍本文集彙刊》,702頁。
[82]《牧庵集》卷二六《國子司業滕君墓碣》(14a)。
[83]《(乾隆)鳳臺縣志》卷五《宦蹟》,《中國地方志集成》山西府縣志輯37,110頁。
[84]《山右石刻叢編》卷二九《劉義碑》,《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21冊15610頁;(清)賴昌期、張彬等纂修《(光緒)平定州志》卷八《人物·流寓》,《中國地方志集成》山西府縣志輯21,鳳凰出版社等,2005年,299頁。
[85]《秋澗集》卷八八《薦濟南士人楊從周事狀》(葉18a),《四部叢刊初編》本;王嗣鋆、盧永祥纂修《(民國)濟陽縣志》卷一七,李謙《翰林學士楊公神道碑銘》,《中國地方志集成》山東府縣志輯14,鳳凰出版社等,2004年,462頁;《常山貞石志》卷一六《欒城縣重修廟學記》,《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18冊13452頁。
[86]《元史》卷一六四《楊桓傳》,3853頁。
[87]袁桷《清容居士集》卷二七《贈翰林學士嘉議大夫馬公神道碑銘》(葉5b),《四部叢刊初編》本。
[88]《秋澗集》卷三九《睢州儀封縣創建廟學記》(葉7a)。
[89]《程雪樓文集》卷八《太原宋氏先徳之碑》,《元代珍本文集彙刊》,344頁。
[90]魏初《青崖集》卷五《有元故京兆醫學教授趙公墓誌銘》,《文淵閣四庫全書》1198冊772頁。
[91]《牧庵集》卷二九《南京路醫學教授李君墓誌銘》(葉10b),《四部叢刊初編》本。
[92]《青崖集》卷五《有元故京兆醫學教授趙公墓誌銘》,《文淵閣四庫全書》1198冊772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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